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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要是被判株连九族,家人亲戚朋友都不逃跑?其实原因是这样的-要闻速递

来源: 爱搞笑的毛毛毛 时间: 2023-01-16 19:35:39


【资料图】

古语说得好,伴君如伴虎,一不留神,就会人头落地。自己死了还无所谓,就怕把自己家里人给连累了!这些刑罚中,以诛杀九族最为残忍,一人获罪全家灭门,远房亲戚估计都没跟你走动过,钱没享受一分,今天就跟你人头落地,你说冤还是不冤?如果你说这个冤,那仅仅当过你老师,就因为老师犯罪,学生也被拉上去一起砍头的呢?正所谓:罪不上父母,祸不及家人。

根据史书记载牵连族群的的刑罚,最早的记载在商朝就有了,发明这个刑罚的是一个叫盘庚的商朝国君,他在老地方待腻歪了,想换个地方,迁都,这个时候贵族们不同意了,好好的你就要搬迁,凭什么?说什么也不干。没想到盘庚是个狠角色,直接下令把带头的全家都给杀掉了!

过了春秋战国,到了秦朝,嬴政对于暴刑是很感兴趣的,这个牵连刑罚就加入了法典之中。族刑被正式地列入了法典。由于这个刑罚的震撼力太过强大,统治者看到了手段下的好处,历朝历代对此的扩张一直乐此不疲,杀三族,诛九族。

到了朱棣那会,由于自己的皇位多少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心里没底气,在叫方孝孺写即位诏书的时候,被拒绝了,还说些不好听的话,本来朱棣心里就没底气,这回被骂的火起,就把方孝孺给杀了十族。九族都够难凑的了,十族怎么办?好办,吃过饭的点过头的教过学的通通上了刑场。一砍八百多口,很多人说这帮人是不是傻呢?不跑等死啊?其实还是有原因的。

首先,我们后人对于灭族是存在误解的。为什么这么说呢?灭族,顾名思义,就是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幼的都不放过。其实不然,只要不是特别要求的,像方孝孺那样特别嘱咐要杀光的外(方孝孺还有后人)一般执行起来都会选择性放过一些特定人群!

在东晋,凡事涉及到灭族的大案的,女眷可以不杀,一般都发配各处,大多都是当妓女。到了唐朝,又改了,除了女眷外,年纪未满14周岁的,放一码,但一码归一码,该充军还是得充军,该什么样就什么样。这一规定,在后来的朝代执行都是这一个标准。剩下要么为奴要么充军。所以,家属多多少少有点侥幸心理。

其次,信息传播的速度慢。在古代,早上出门还好好的,还没吃中午饭呢,突然来一帮大兵就把宅院给围起来了就开始点名拉去大牢的不在少数。因为古代信息传播不发达,传个信件比较快的还得靠马匹,要是古代有手机不逃那才叫孙子呢!比如方孝孺,早上被皇帝召见,被判了杀十族谁知道?

没人知道。锦衣卫纪刚一接到命令就马不停蹄去处理这些事,而且办理这些案件的官员基本就是简单审讯,简单取证然后执行,不用等什么秋后问斩的把戏。这不玩命不行啊,同朝为官,难免有点隔阂,万一乱咬,咬到自己什么办?就算不咬到自己,咬到朋友也不该啊!!处理都很及时。

最后一个,就有点无奈,就算及时获得消息,也跑不掉。在古代,基本上抓一个家族都不用跑太远,基本都集中在一个地方,这样一来,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但犯事被灭族这种大案子,一半都是地方官员协同军队来清理,到了地方上,先捉起来,不管有没有关系的,都先抓来审问。当然这个时候,如果侥幸外出办事的躲过一劫的,立马会隐姓埋名换个身份接着活下去,也有官员碍于交情,私放个一两个人的现象。比如方孝孺,后代还有,据说就是办事官员私放他小儿方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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