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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构建“四新体系” 奋力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都样本”

来源: 央广网 时间: 2023-01-05 20:52:09

“现在新都的执法比以前规范文明,特别是城管,都是两个有执法资格的人在执法,如果对执法结果有异议,还可以直接到区司法局或者纪委反映”,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从事食品生意的刘大姐在接受“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问卷调查时向执法监督工作人员说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一切的变化都源于2021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被列为四川省首批“省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区(市、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新都区创新探索构建监督层级全覆盖、监督主体全参与、监督行为全方位、监督运用全提升“四大体系”,着力破解执法监督中普遍存在的“监督构架有断层、监督行为有断链、监督协同有断面、监督反馈有断点”等问题,奋力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都样本”。

聚焦组织重构构建全覆盖层级监督新体系

面对内部层级监督不畅、基层执法监督机构缺失、部门监督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新都区聚焦组织重构,理顺监督关系,最大程度发挥好组织引领作用。

新都区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或综合研究试点工作4次,并将试点工作纳入深改委改革创新项目及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区政府常务会3次对试点成果进行通报。

试点以来,新都区探索建立健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执法协调监督模式,创新设立新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委员会,启用“新都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全区30余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设执法监督科室或明确具体科室承担该项工作。清流镇、石板滩街道2个试点镇(街道)司法所设立协调监督工作室,打通镇(街道)一级协调监督“最后一公里”。

全区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区、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新体系。

聚焦多元协同构建全方位主体监督新体系

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更多期盼,新都区借力借智,努力打造全方位主体监督新体系。

新都区构建合力监督机制。前端制定《新都区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共同体”实施办法》,新都区司法局与区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外部监督主体建立协同监督机制;中端细化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作机制,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后端健全群众参与评议行政执法机制,聘请15名各领域人士担任特邀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实现由“单向封闭监督”向“多元融合监督”转变。

在监督方式上探索创新,新都区构建全区行政执法案卷现场评审会模式。“2022年以来,全区自评自查执法案卷4400本,参与评查的15个执法单位和监督员现场集中反馈评查问题3类45项、提出整改建议52条”,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兴建同志在依法治区会上通报案卷评查工作情况时说道,通过程序流程再造倒逼执法机关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都区还制定《成都市新都区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瞄准执法监督堵点痛点,加大协同监督力度,区司法局联合督查室、检察院、特邀监督员等,对部门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实施联合督查。“以前对行政执法工作知之甚少,担任特邀执法监督员后,我认真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现在都成了融媒体中心的执法监督业务工作‘专家’了”,新都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新都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刘江说道。

聚焦路径优化构建全链条行为监督新体系

作为四川省、成都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单位,新都区不断在补齐短板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链条,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针对除处罚、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类型监督不够等实际,新都区出台《新都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新都区重大行政执法“全链”监督实施办法》,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类全链监督。

为加强执法评议考核,新都区实行全区遴选方式产生执法评议考核主体,除考核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外,还对抽象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登记、公布、备案等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实现对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监督。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实行“事前提前告知、事中视情参与、事后实质审查”的全链条监督模式。目前全区收到区级部门重大执法事项主动告知件1件,区司法局参与现场执法监督2件,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实质审查53件,督促整改问题33个,实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从备查型备案转变为监督性备案。

同时,新都区不断完善监督结果运用问效机制,对行政行为错误或瑕疵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执法单位,约谈分管领导,区政府常务会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绩效考评体系。

聚焦常态长效构建全提升反馈监督新体系

如何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手段的刚性和结果运用的权威性?新都区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将执法监督工作嵌入依法治区工作体系中,通过不断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全力构建监督提升反馈新体系。

新都区通过建立健全重大执法行为和事项向人大专项报告制度、执法协调监督约谈反馈制度、支持司法监督行政行为机制、执法行为民意调查制度,形成了一套配套完善全环节监督制度体系。

此外,区司法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成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健、住建、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6个重点领域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执法信访件以及行政复议确认违法率、撤销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等均同比下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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