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打造“护企安商、惠企尊商”的司法环境
1月4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宋晓波,民二庭庭长顾国先,研究室主任杨林,新闻处处长王彬,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刘莉莉等出席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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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蔡晓晶 摄)
白皮书介绍了扬州法院过去一年来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介绍了全市法院聚焦企业纠纷化解、权利保护两大核心关切,营造“护企安商、惠企尊商”一流宜商司法环境过程中,探索开展了18项创新工作,其中3项工作获最高法院肯定推广,3项工作获评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本次白皮书公布了其中四个创新品牌案例,分别是:“全链式”执源治理和“一体化”执行服务体系改革、“立审执破”一体化办理破产工作机制、破产公职管理人制度、司法业绩“四个一体评价”机制。白皮书第四部分的典型案例篇,共发布10个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案例,包括5个民事案例、3个刑事案例、1个行政案例和1个执行案例。
发布会表示,近年来,扬州法院聚焦市场主体高效便捷解纷需求,持续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努力提供泛在可及、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网上自助立案37633件,在线开庭、调解案件12813次;建成全市律师电子送达地址库,电子成功送达法律文书29.63万次,同比上升了4.9倍。率先在全省试行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方便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研发全省法院首家“e查档”小程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查阅诉讼档案。立案前为当事人提供自愿选择的附设人民调解、“总对总”行政调解、仲裁等非诉解纷方式,诉前调解案件62292件,调解成功率66.37%,解纷渠道更多元。
扬州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聚焦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投资创业环境。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净化市场主体经营环境,减少刑事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市场监管的同时,扬州法院注重保护市场主体正当权益,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推动市场监管审慎合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动行政机关公平审慎监管,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推动行政机关审慎监管,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扬州法院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为市场主体营造和谐用工环境,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大胆创新。发挥民商审判职能,促投资、促创新、促发展。
突出破产审判出清与挽救功能,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市中院设立专业破产审判庭,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畅通破产受理渠道、降低破产成本、优化破产效果。
扬州法院聚焦兑现胜诉合法权益,深入破解执行难,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宜商环境。
发布会表示,下一步,扬州法院将紧扣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持续擦亮“好地方、事好办”金字招牌任务,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及全周期司法需求,探索新实践,丰富新内涵,全力打造以“护企安商、惠企尊商”为内容、彰显扬州特色的一流宜商司法环境,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杨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