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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幕后 | 民间私团“冰墩墩”也违法 购买冬奥纪念品只能去官方特许商品零售店

来源: 周到 时间: 2022-02-12 10:35:47

“冰墩墩”全国断货,记者的微信群团购隐藏款“冰墩墩”盲盒接龙热火朝天。不过这两天,类似的团购都没了声响,今天报社同事还接到参与微信群团购的市民和“团长”:为什么我正规渠道进货的冰墩墩,被强制下架了?厂家直销正版冰墩墩也违法吗?

是的,违法。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法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五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打个比方,你大姑送给你一个“冰墩墩”,你放到网上卖,这也是不允许的。初犯不承担赔偿责任,不代表这个不违法。而上面微信团购“冰墩墩”的行为,比这条程度更甚——他们的商品都不是合法取得,这个行为算得上是“销售奥林匹克标志”了。

这就要说一下“官方特许商品”的概念了。世界大型赛事都会有“官方特许经营”的文创产品,赛事方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截至2021年底,北京2022冬奥组委共征集特许生产企业29家,特许零售企业58家,并在天猫开设奥林匹克官方旗舰店,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冬奥会特许零售店184家。

也就是说,北京冬奥组委开发的超过5000余款的特许产品,只能由这29家企业生产,由以上这些零售网点销售。特许经营的企业通过生产、销售特许商品获得的利润,按一定比例向北京冬奥组委缴纳特许费。

看到了吗?北京冬奥会特许产品的销售,不仅是在售卖一个毛绒玩具、一个纪念章,它是在彰显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的价值。民间私自打通工厂渠道进货销售,显然侵犯了奥林匹克有关商标的知识产权,当然是违法的。

违法怎么处罚?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除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之外,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记者还要说一个更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两天网友纷纷“举报”的某些咖啡馆、奶茶店做“冰墩墩”拉花的行为。今天晨报记者亲自实验,也得到了一杯,上面还有清晰的奥林匹克标志(五环)。这显然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商业目的的使用(二)明令禁止的“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也都将对其进行管束。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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