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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组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来源: 时间: 2021-06-30 15:19:48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6月8日上午,资产科组织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参加财政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培训会议,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贯彻落实进行了工作部署。指出,自2021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将保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条例》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副司长胡成玉就《条例》起草背景、总体思路、主要亮点、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条例》主要明确了资产范围、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条例》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