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建设单位的一封信
来源: ┆ 时间: 2021-06-22 11:49:27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建设单位的一封信
各建设单位:
近日,我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中,发现部分环评编制单位存在资质不齐全、编制单位或编制人员被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限期整改名单的情况,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和新改(扩)建工程进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列入本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本办法规定的“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不予受理。”及有关要求,我局将存在编制单位资质不齐全、或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的报告书依法不予受理。
今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在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时,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和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考核结果,选用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并在合同中明确环评文件质量要求。慎重选择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以及存在单位失信记分较多、环评工程师失信记分较多、无环评工程师、环评文件数量与编制人员数量明显不对应等异常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避开选择列入“限期整改名单”且在限期整改期限内的环评编制单位;不要选择列入“黑名单”的环评编制单位。
同时,我市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规定,加大对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监管力度,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的环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将严格处理;加强环评溯源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共同促进环评质量提高,为推动肇庆走对走实走好高质量发展路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