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广佛协同立法项目计划年内审议
在佛山获得地方立法权六周年之际,佛山市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昨日召开。记者获悉,自2015年5月28日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佛山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市域社会治理,制定地方性法规9件、地方政府规章13件,立法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17个新获地方立法权城市前列。
六年出台9件地方性法规 三大重点领域立法获新进展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佛山紧紧围绕党政所谋、发展所需、民心所盼、人大所能,坚持选题小切口,认真研究符合我市实际的制度设计,制定了《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等9件“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
这9件地方性法规聚焦历史文化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历史文化保护方面1件、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5件、环境保护方面2件、立法工作条例1件,涵盖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三个方面和法律授权立法,同时突出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立法,为佛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中,佛山紧密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比如,聚焦疫情防控工作和市域社会治理的需求,及时制定《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针对佛山大气污染防治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针对我市道路运输量大、超限超载现象较为突出的实际,制定《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六年来,佛山还制定政府规章13件,其中已公布12件,1件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目前佛山已制定立法工作制度13项,形成了由4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42个立法联系点和28个立法咨询专家构成的立法公众参与体系。
去年制定3件地方性法规 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重点难点
随着立法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佛山地方立法逐渐触及养犬、物业管理、非户籍人口管理等城市治理重点领域。2020年,我市扎实做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制定工作。
其中,物业管理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在物业管理条例审议期间,又适逢国家制定颁布民法典,也使该条例成为我市起草、审议时间最长且审议难度最大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及时与省人大常委会沟通交流,明确审议修改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座谈会、实地调研住宅小区、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1500多条。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住宅物业比较突出的“业委会成立难、公共收益监管难、紧急维修落实难”等问题,该条例明确规范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的具体工作程序、公共收益收支管理、建立紧急维修制度等,充分协调考虑各方利益,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在政府规章方面,2020年至今,市政府共公布规章4件,分别是《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佛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已完成审查但尚未公布的规章1件,为《佛山市燃气管理办法》;完成《佛山市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等5件规章清理修改并重新公布。
今年安排4件正式立法项目 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增至42个
经市委批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正式公布,共安排正式项目4件,其中继续审议的2件、初次审议的2件,另外还安排预备项目2项。
近日,《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根据今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做好《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审议工作,积极推动《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首个广佛协同立法项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5月,《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网发布,计划年内审议。
佛山还将继续开展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谋划和推进一批有利于深化改革、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民生改善的法规。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征集地方性法规项目的通知,着手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的前期调研编制工作。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致力建立一支以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为主体,门类适应、结构合理、特点突出、优势明显的立法工作队伍,为推动我市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据介绍,我市已有两人入选广东省立法工作人才名单。
佛山市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上,第三批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在原有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础上,新设立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将征求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建议作为人大代表进联络站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渠道。目前,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涵盖五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市各镇(街道)人大、部分村(居)委会和有关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