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佛山市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
5月27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佛山市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广东省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2020年立法工作,部署安排今年立法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5年佛山市获地方立法权以来,历经6年,制定地方性法规9部、政府规章13部,立法质量和数量走在全省新获地方立法权城市前列。2020年,我市扎实做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制定工作,对3项地方性法规作了修改,并高质量完成24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今年,将继续做好《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审议工作,积极推动《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广佛首个立法协同项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
刘珊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明确工作要求,深化实践探索,在地方立法中坚决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法规颁布后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要紧紧围绕党政所谋、发展所需、民心所盼、人大所能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为我市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珊要求,要科学编制佛山市五年立法规划,深入分析佛山立法需求,认真谋划和推进一批有利于深化改革、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民生改善的法规,以扎实有效的立法成果保障佛山高质量发展、呵护百姓幸福生活。要积极主动做好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条文修改等基础性工作,认真研究符合地方实际的制度设计,提出更多具有佛山特色的亮点条款,有效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民意直通车”作用,让立法更好汇聚民智、体现民意,同时加强广佛协同立法工作,探索科学合理有效的协同立法机制,为广佛全域同城化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立法人才培养,完善立法人才选拔任用、交流培训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素质的立法工作人才队伍。
副市长陈小坚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出要求,强调政府立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有效管用作为立法的硬标准,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立法任务。
会议还举行了第三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良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