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这些区域的市民入境澳门,须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来源: ┆ 时间: 2021-06-18 09:49:38
据澳门特区旅游局官方微信消息称,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广州市和佛山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
自2021年6月6日下午6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越秀区、番禺区、南沙区,或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盈康包装有限公司宿舍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