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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海丰县梅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 时间: 2021-06-08 17:55:26

海丰县水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上报广东省海丰县梅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海水〔2021〕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海丰县梅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列入水利部、财政部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2021-2022年),我局同意该工程建设。

二、本项目任务为灌溉。通过对现有渠道及渠系建筑物改造等,恢复和改善原灌区6.8万亩农田的灌溉效益。

(一)本次灌区节水改造的建设内容为:改造渠道总长21.844km,其中黄山洞总干渠长1.65km、黄山洞环山干渠长3.57km、东灌渠长2.85km、南灌渠长4.34km、红阳总干渠长1.9km、红阳支渠长1.10km、平安洞总干渠长2.20km、平安洞南干渠长2.55km、三库连通干渠长1.664km。改造渠系建筑物96座,其中拆除重建88座,包括:干渠主要分水闸7座,节制闸5座,支流分水闸47座,人行桥9座,桥涵18座,反虹管5座;维修加固8座,包括:截洪水闸1座,反虹管7座。

(二)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完善渠道的渗漏情况分析论证,并以此完善渠道的防渗措施设计。

(三)应进一步完善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设计。

(四)由于工程需跨年度施工,应补充施工期农业灌溉的影响,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三、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梅陇灌区为中型灌区,灌溉渠道及其附属建筑物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年。

四、本项目已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并列入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接下来你们应督促建设单位应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经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9679.3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8941.4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05.1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63.83万元,自动化控制系统468.87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海丰县自筹解决。

六、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七、请督促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对工程设计进行补充、完善、复核和优化。同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本工程建设管理由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工程完工后,运行管理由黄山洞水库管理所、红阳水库管理所、平安洞水库管理所和梅陇镇水利所联合负责。同时,运行管理单位应落实管护措施和管养经费,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另外,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整。

其他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海丰县梅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丰专家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