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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丰市螺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 时间: 2021-06-08 17:55:16

陆丰市水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螺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报告的请示》(陆水〔2021〕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陆丰市螺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列入水利部、财政部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2021-2022年),我局同意该工程建设。

二、本项目任务为灌溉。通过对现有渠道及渠系建筑物改造等,恢复和改善原灌区8.42万亩农田的灌溉效益。

(一)本次灌区节水改造的建设内容为:改造干渠18658m,其中潭西高渠道7744m、上英引水渠10914m;同意改造支渠25388m,其中潭西高渠道支渠一5558m、潭西高渠道支渠二3982m、潭西高渠道支渠六2679m、河西支渠延长段2998m、东河支渠一6739m、东河支渠二1792m、东河支渠四3557m、高田支渠1283m。改造灌排建筑物69宗,其中渠首水闸2宗、节制闸7宗、分水闸13宗、桥涵47宗。根据灌区管理需要适度改建管理用房。

(二)下阶段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对渠道断面型式进行优化和局部调整。

(三)应进一步补充、完善香校三孔水闸和东河乌树水闸的设计。

(四)应进一步完善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设计。

(四)由于工程需跨年度施工,应补充施工期农业灌溉的影响,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三、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螺河灌区为中型灌区,除从螺河引水的香校三孔水闸和东河乌树水闸防洪标准为 50年一遇外,其余建筑物防洪标准均为 10 年一遇,临时建筑物的洪水标准为 5 年一遇。

四、本项目已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并列入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你局要督促建设单位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经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684.7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12054.4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 212.83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 278.66 万元(暂定),环境保护工程 128.05 万元,自动化控制工程静态投资 223.58 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你市自筹解决。

六、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七、请督促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对工程设计进行补充、完善、复核和优化。同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本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均由陆丰市螺河灌区管理中心负责。运行管理单位应落实管护措施和管养经费,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另外,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整。

其他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陆丰市螺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报告技术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