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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区中央商务区站前横六路等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来源: 时间: 2021-06-08 17:54:24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汕尾市区中央商务区站前横六路等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汕尾中央商务区站前路东侧、站前横六路南侧、快速路西侧、红海湾大道北侧,路线全长约2804m,为新建工程。项目由站前横六路、站前横七路、站前东一路、站前东二路、站前东三路及快速路辅道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工程总占地面积7.64h㎡,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33.5万m³,填方11.41万m³,弃方22.09万m³,弃方全部运至星河大道、恒雅大道等市政工程。工程已于2020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2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工程计划总投资1500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489.15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筹措解决。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区以海滨冲积平原地貌为主,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 22.0℃,多年平均降水量 1997mm,土壤类型主要为赤红壤,地带性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水土流失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t/km².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和广东省和汕尾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64h㎡。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应结合施工现状,对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排水、沉沙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六)本工程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82万元,现项目已开工,收到本批复后向我局一次性缴清。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形成管理制度。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参建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依法落实后续设计。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落实到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

(三)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同时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我局备案。

四、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