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对揭阳港总体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揭阳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揭阳港总体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揭阳市所辖惠来沿海岸线、榕江河段岸线的相关陆域、水域
规划期限:规划的基础年为2019年,水平年为2025年和2035年。
规划方案:
(1)性质与功能:揭阳港是广东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和地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是揭阳市及周边地区发展外源型经济和推进工业化进程的重要依托,是推进揭阳市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和地位的重要支撑;是大南海石化产业基地的关键支撑;是揭阳市发展成为我省能源输出基地的重要保障;以发展能源、原材料和通用散杂货运输为主,大力促进公共港区集约发展,支撑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大型临港产业发展。揭阳港的功能包括①现代化的装卸、储存、中转换装功能,②科学合理的运输组织管理功能,③完善的信息服务功能,④有力的临港工业支撑功能,⑤旅游客运功能。
(2)港口总体布置规划:规划揭阳港形成“一港六区”的总体格局,即揭阳港划分为南海港区、神泉港区、前詹港区、资深港区、靖海港区和榕江港区。其中:
①南海港区:以油品、液体化工品、煤炭、集装箱等运输为主。预测2025年、2035年分别为3580万吨、6100万吨,其中液体散货分别为2510万吨、4000万吨。主要为大南海石化产业服务,以油品、石化产品等能源类货物为主,兼顾部分散杂货、汽车滚装和集装箱的货种,大力发展公共物流服务。占用岸线约5.5km,共形成规划码头岸线15557m。
②神泉港区:主要作为惠来新城的对外客运口岸和游艇中心。规划建设10000GT~80000GT客轮泊位4个,布置游艇泊位若干。占用岸线2.8km,共形成规划码头岸线1222m(不计游艇泊位长度),其中支持系统岸线162m。
③前詹港区:以能源、设备等散杂货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运输,预测2025年、2035年分别为800万吨、2600万吨。主要为临港产业服务,以多用途泊位和散货泊位为主。
④资深港区:以原油运输为主,预测2025年、2035年吞吐量分别为3450万吨、4450万吨。资深港区拥有惠来沿海岸线最好的深水岸线资源,规划作为超大型原油船运输装卸储存的专业化港区。规划形成港口岸线1792m,其中支持系统岸线112m。
⑤靖海港区:以煤炭等散杂货运输为主,预测2025年、2035年吞吐量分别为800万吨、2000万吨。港区利用自然岸线约4.5km,共规划岸线3683m,其中支持系统岸线162m。港区利用自然岸线约4.5km,共规划岸线3683m,其中支持系统岸线162m。
⑥榕江港区:以通用散杂货运输为主,兼顾客运,适时发展集装箱喂给运输。预计2025年、2035年该港区吞吐量分别为3000万吨、5000万吨,其中集装箱分别为30万TEU、80万TEU。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主要来自港区码头作业区的船舶废气、装卸废气以及仓储区的工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SO2、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根据预测,最不利的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不会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现象。各港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随着各类货物吞吐量的增长而增加,同时随着港区集约化发展,作业区废气释放源可能较集中,造成附近局部区域高浓度污染,但在采取针对性的废气扩散控制措施后,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水环境:规划防波堤使工程周围的航道、港池水动力减弱,纳潮量减少,但减少幅度预计不大。规划实施后,各港区在对废水进行适当预处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达到市政污水接管要求后,送至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区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的港区,其废水短期内暂时可由各企业进行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待将来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后,废水排入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总体上,港区各作业区废水产生量较少,最终进入水域的污染物量很少,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很小。因此,规划港区废水在经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水环境的影响较轻微。
3、地下水环境:规划港区各作业区在认真落实严密的防腐、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各作业区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会超过现有水平,对规划区内敏感点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规划港区各作业区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环卫部门清运、分类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等,基本均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诸如占用土地、污染水体土壤等不利环境影响。
5、生态:规划港区、码头、航道、锚地等对内河、近岸海域及海岸带的影响表现为施工期疏浚对水质、水生生物,特别是底栖动物的影响,海港港区占地对邻近养殖区造成影响;建造过程中会对近岸海域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营运期港区生产、生活、船舶污水的排放对附近水质产生一定影响,港口风险事故对水质、水生生物的影响等。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前提下,本规划实施基本不会对水域生物群落产生重大不可逆影响。正常情况下,对生态敏感区影响不大,但应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
6、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规划港区可能的环境风险包括生产系统、储运系统和公用工程系统等设备故障,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码头、港池船舶事故等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会造成较大的影响。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严格、完善的管理手段可有效减少造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风险。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本次评价针对建设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拟定了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大气环境:尽量改进物品运输工艺,减少物品周转环节。生产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控制工艺废气的排放。根据粉尘性质及作业条件采用相应方式进行防尘和除尘,如采用道路、堆场、装卸采用洒水喷淋抑尘、喷雾抑尘、抽风除尘、防尘网等。油品、散装液体化工品装卸工艺采取减少和防治废气污染的措施,并采用密闭装卸方式;石油、天然气、液体化工原料仓储区尽量采用浮顶罐以控制大小呼吸所产生的废气。注重车船、机械尾气控制措施。在疏港公路线路旁营造绿化带。规划区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不应有常住人口。加强污染源实时监控能力,重点污染源应配套在线监控系统。
3、近岸海域及内河:港区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洁雨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利用、分质处理”的方式处理各类废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达标后尽可能回用,降低新鲜水消耗,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规划区内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应进行有效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排水水质需满足受纳水体环境质量控制要求。作业区应建有污染雨水及事故水池,用于收集污染雨水和事故废水,雨水及事故水池的容积均能满足最大事故情况下的要求。
4、地下水环境:减少污水排放,各作业区进行细致防渗方案设计和建设,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防腐施工管理,设置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5、噪声:严格执行禁鸣喇叭的规定,严格车辆定期检测制度,疏港公路应尽量避免靠近敏感点。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重点项目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固体废物:垃圾推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集中处置。船舶垃圾和陆域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暂存池,解决已建、在建及规划项目和企业后续发展产生的固体废物暂存的问题。对于规划区产生的各类危险固废严禁与其他固体废物一起处理,需专门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处理。
7、生态:优化水下施工工艺,减少悬浮泥沙的发生量;根据土地和水域的占用情况、生物损失量,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通过水生生态保护、水土保护、港区绿化等措施,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8、环境风险:企业制定良好的运营规范,减少风险发生概率;规划区制定严格的水、大气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继续完善现有的事故应急设施,减轻事故发生后影响程度。风险较大企业均应设置围堰、初期雨水收集设施、事故废水应急池、消防废水应急池等设施。装卸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的液体散货码头配置防止溢油溢液扩散、回收及清除的设备和器材、事故监视报警器设备和应急通信指挥设施。制定规划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事故发生,能有效及时反应,及时撤离和疏散附近受影响人口,落实应对措施,并加强环境监测,将事故后产生的环境风险减到最小。在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从环境角度,《揭阳港总体规划修编》与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海洋功能区划总体协调,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规模、结构和布局基本合理,可实现大部分环境目标。在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优化港区总体布置,加强与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要求的符合性,严格各作业区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功能区划及保护规划的要求,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并在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本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环境质量及生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角度,揭阳港总体规划修编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揭阳港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向本项目规划编制机关和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编制机关及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