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来源: ┆ 时间: 2021-06-08 15:23:40
万载县明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399267849T):
本机关于2020年12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肇交罚〔2020〕01554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本机关于2021年06月01日对你单位作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粤肇交催〔2021〕00034号)。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粤肇交催〔2021〕00034号),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肇庆市交通运输局缴纳罚款10000元和加处罚款10000元合计20000元。
二、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你单位可在接到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文昌四街2号,联系人:谢灶英,电话:0758-2626533),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