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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处理完毕后应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来源: 时间: 2021-06-08 15:14:07

问: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处理完毕后应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要求, 2019年7月1日起全国信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受理,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处罚完毕后,当事人应将相关的处理文书、处罚票据妥善保管好,并登录“信用广东”网站,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在线提出申请并进行信用修复。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须向信用网站提供相关身份材料和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公开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并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除参照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要求外,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要求,主动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并向信用网站提交信用报告,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