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三个规定”宣讲会召开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高质量开展,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5月25日下午,清远市司法局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会。局党组书记杨越同志主讲,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杨越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实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方面进行宣讲。他指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护身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治本之策。
杨越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对“三个规定”内容的学习,改变一些错误模糊认识,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实际,传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坚决态度,坚持有令必行、有章必循,坚持“逢问必录”,加强建章立制,创新思路和方法,在社区矫正、法律服务行业等领域不断细化强制记录等措施,深入持久推动“三个规定”在清远司法行政机关落地落实落细。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