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7天即被端 抓获骗徒16个
营销人员以新店推广为名,邀请路人免费抽奖,结果一些人还真的中奖了,免费的平板电脑、电动自行车、电视机不断送出,真有这样的好事?近日,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经缜密侦查,快速打掉一个以开设“套路店”实施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陈某武、郑某生等团伙成员16名,查破诈骗案件41宗,总案值约21万元。
●“套路店”现身汕头
“恭喜您!抽中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免费送给您……”近年来,类似以开设“免费抽奖送电脑”“充值送手机”等“套路店”实施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大部分受害人在受到“免费”赠送的劣质手机、平板电脑或电动助力车的引诱下,以为不用花钱便得到了好处,殊不知钱款早已落入骗子口袋,等到反应过来,骗子早就两脚抹油溜之大吉,店铺也已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今年4月初,金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重庆市公安局登记网上在逃人员陈某武(男,22岁,汕尾市人)近期曾在汕头市区活动,据重庆警方反馈,陈某武涉嫌伙同他人在重庆市开设“免费抽奖送平板电脑”的“套路店”实施诈骗。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陈某武与郑某辉(男,27岁,揭阳市人,吸毒前科人员)、陈某铃(女,24岁,汕尾市人)2人同时从重庆来到汕头,关系密切,落脚点在汕头市龙湖区陈厝合一带。通过实地走访,民警发现陈某武等3人均藏匿在陈厝合宁和街一智能家居电器店。结合重庆警方反馈的情况,民警初步判断陈某武等人极有可能以同类手法在该处实施诈骗。
为进一步查明情况,金平警方迅速成立由刑侦大队、网警大队、乌桥派出所等部门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网上网下并进对该团伙展开全面核查,迅速摸清团伙组织构架、成员身份、活动规律和作案手法等。
经查,从4月开始,团伙“股东”郑某生(男,30岁,揭阳市惠来县人,吸毒前科人员)、郑某辉、陈某武、陈某铃、陈某昌(男,23岁,广西人)雇用李某杰(男,23岁,湖南郴州市人)等十余人,以陈厝合宁和街智能家居电器店为窝点,以免费抽奖为幌子引诱过路群众实施诈骗。
●“祝君中奖”藏玄机
随着抓捕时机逐渐成熟,4月8日9时许,专案组兵分三路对团伙展开收网,先后在陈厝合宁和街智能家居电器店、宁和街东和一巷18号等处抓获团伙成员郑某生、郑某辉、陈某武、陈某铃、陈某昌、李某杰、王某义(男,32岁,汕头市人,妨碍公务前科人员)等16人,缴获作案手机19部、平板电脑5部、POS机3台及数据线等一批涉案物品,一举端掉这个“营业”仅7天的诈骗窝点。
经查,郑某生、陈某武等人事前预谋合资开设“套路店”,通过老乡、同伙介绍纠集了一伙人,约定好各自分工和分赃比例后实施诈骗。作案过程中,“外场”人员负责招揽路人用手机扫码抽奖,另一人在暗处通过手机操作“中奖”结果。对青年男女,嫌疑人大多通过操作使他们抽中平板电脑,对年长者大多使他们抽中电动助力车,以此诱骗“中奖者”进入店内。如发现对象有所警觉,就干脆让其不抽中以降低风险。一旦“中奖者”进入智能家居电器店,“内场”人员就以“验证信用度”为由解锁受害人手机,或趁对方不察私下操作,或用花言巧语诱骗,用受害人支付宝账号在自建APP手机客户端上充值3000~6800元不等的“金豆”,声称可用于该APP或其他购物平台等价购物,实际上却是子虚乌有。在免费“奖品”引诱下,仅4月1~7日就有41名群众上当受骗,被骗金额达21万元。
天上不会掉馅饼。汕头警方提醒,切勿为贪图免费的奖品、赠品就轻易提供个人信息或手机验证信息,更不能将个人手机交予他人操作;对“提供微信、支付宝等征信担保,就能免费获取数码产品”“充话费送手机”等营销手段要谨慎对待,仔细甄别;对于超出正常范围的高额回报许诺,无论是“中奖”“兼职”或是“投资”,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自觉远离,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