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变“私有”?广州南沙警方:行拘10日!
来源: ┆ 时间: 2021-06-02 17:51:53
今年3月,广州市南沙区正式试点运营共享单车,为南沙街坊打通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一些破坏、私占共享单车的不法现象也随之出现。这些不法行为不仅损害公共利益,还损害城市文明形象。为切实保障群众出行的安全便利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南沙警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破坏、私占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近期,南沙警方抓获盗窃共享单车违法人员1名、不文明行为人6名,追回被破坏、私占的共享单车十余辆。
5月6日,有群众报警,称进港大道南沙城某工地附近发现一辆共享单车被上私锁。金洲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当场抓获私占共享单车嫌疑人黄某(男,48岁)。在进一步查证黄某破坏、私占共享单车的违法事实后,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4月9日,某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发现其所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多次遭人故意损坏,遂向横沥派出所报案。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在横沥一厂区附近抓获将共享单车涂花的不文明行为人卿某(男,56岁)。经现场询问,卿某对其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卿某开展普法教育,并促使其依责进行赔偿。
4月1日,黄阁派出所接到某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求助,称其所投放运营的部分共享单车接连丢失。民警当即根据其所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先后在辖内多个小区附近寻回所丢失的共享单车。
民生小事必须管,民生小案必须办。接下来,南沙警方将进一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小案”,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将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百姓民生的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警方提示:共享单车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任何人都不能肆意破坏、改装或据为己有。否则,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