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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系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培训

来源: 时间: 2021-06-02 13:32:29

5月24日上午,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培训,广州市教育局设置分会场,同步参加学习。培训由教育部政法司副司长王大泉担任主讲人,分别从《实施条例》修订的意义、背景、主要内容和要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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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提出,正确理解《实施条例》,一是要坚持战略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准确认识和把握民办教育发展阶段和治理原则的转变,立足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全局,准确定位民办教育的地位与作用;二是要坚持历史思维,遵循法律原则,尊重发展规律,合理处理好新旧政策的衔接;三是要坚持创新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支持规范民办教育的新办法、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四是要坚持辩证思维,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与作用;五是要坚持法治思维,健全监管手段和制度规范,形成保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六是要坚持底线思维,完善风险预防和处置的机制与能力。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共计80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