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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宣传教育计划

来源: 时间: 2021-05-28 14:01:37

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切实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现将《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宣传教育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做出具体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4月29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宣传教育计划

 

 

2021年杭州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得为”的公权力行使原则,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培育和践行法治精神,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全面工作,形成具有杭州文化广电旅游特色的法治文化。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重点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公务员行政执法证件持有率等工作要求。一是要保证学习时间。局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集体法律学习不少于2次,全体公务员法律学习不少于40学时,专职执法岗位公务员学法不少于60学时;充分利用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网络学习平台等,不断拓宽学习范围和途径。二是要落实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突出学习《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三是根据个人岗位强化专业学习。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公务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每位专职执法岗位的公务员至少参加1次执法业务轮训、新入职公务员基础知识培训)。四是要抓好特色宣传。运用局门户网站、公众号、自媒体平台以及送戏下乡、旅游服务进社区进校园的时机,抓好宣传教育;通过“法律十进”,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其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规矩意识、诚信经营意识。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旅游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周等特殊时刻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指导文广旅游系统行业协会、广播、电视和相关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2020年--2025年)的通知》(杭文广旅游法规〔2020〕1号),各单位要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向系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通过学习教育,真正理解“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得为”的真谛,用法治手段促进文化自信,营造全系统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三项制度深入,严格规范执法。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全面推行落实 “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开展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已有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本局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制度。重点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在公布2021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动态调整;对《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旅游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等2018年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复杂行政执法决定决策的法制审核;分解落实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文广旅部分职责。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

三、动态权力清单,厘清部门职能。

在过去几年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权力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和职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重点是按照省级公布的权力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形成全市文广旅游系统标准统一、表述一致、要素完整的事项目录,继续重点完善文化广电旅游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和公共服务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力争形成市、县两级分工合理、责任清晰、运转高效的文化广电旅游系统治理结构,确保全系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顺利衔接和正常运转。

四、源头化解矛盾,发展“枫桥经验”。

政策法规处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县区文广旅游局要密切配合,重点结合公共文化服务、行政许可处罚、文化旅游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等事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另,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导和支持群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行政程序中;进一步吸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等关心我市文旅系统工作的人士扩充行政监督员队伍,发挥其第三人身份的有利作用,参与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化解。

五、推进数字赋能,提升“智”治能力

加快构建整体协同的数字执法体系,数字赋能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掌上执法、掌上办案”常态化应用,依托移动执法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深化“信用+执法监管”,继续开展“双随机”检查;深化执法监管数据整合共享,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数据归集分析和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执法专业素养;加强互联网文旅企业的监管,落实互联网管理“网下管什么、网上就要管什么”责任制,做好线上线下联动的属地管理模式;配合做好“之江净网”行动,加强青少年网络沉迷防治,协助构建互联网普法大格局,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

六、强化权力制约,落实常态监督。

内部制约要强化层级监督。市局各业务处室要积极主动衔接省厅局业务处室,接受指导和帮助;并对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的对口科室、执法机构和本局的行政审批处、执法机构业务进行培训、指导、监督,保证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的一致性、稳定性、连贯性,维护法制的公正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市局要根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等的要求,组织案卷评查、网上执法系统审核监管、行政复议审查、日常执法培训、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评估等方式实现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系统层级监督。重点为执法三公开制度、行使行政处罚裁量的正当性、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等制度的落实方面。

备注:各区、县(市,管委会)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的机构),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在每年3月1日之前,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所在地党委政府(管委会)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应将工作中形成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典型材料报政策法规处,时间为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或当年的11月15日前。市局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电话:85257871/8525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