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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衙役身份卑微,三代不让科考,但却有人抢着去干,原因太现实

来源: 读书悟道君 时间: 2023-03-16 15:37:37

古代交通不发达,出行受限,送快递的可以骑马,贵族出行可以坐马车,普通老百姓就只能靠两条腿了,被判流刑的犯罪人员就更惨了,徒步不说,还要扛着枷锁,千里迢迢的赶路。

但是负责押送的衙役们却不惧路途遥远,也不以为苦,反而争着去押送犯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衙役也有内幕

我们知道官与吏不同,官吃的是公家饭,吏则是合同工,小吏多服务于古代中国的乡村社会。


(相关资料图)

比如《水浒传》中的宋江是郓城县的押司,晁盖则是一村保正,两人都是官府招聘的人员。

押司似乎看上去更体面一些,好歹在县城里混,晁盖则是一村之霸,但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保证皇权政令在乡村顺利执行的维护人员。

宋江与晁盖为什么交好?因为晁盖的职务对官府也很重要。

在古代乡村有一个特殊群体--乡绅,这群人要么是落第士子,要么是有文化的中小地主,要么是退休或赋闲在家的中小官吏等人员,简单来说,就是近于官但又不属于官,近于民又在民之上,在一定程度上负责民间的儒学教化工作和社会礼仪秩序的维护,一般在民间有一定的地位,受人尊敬。

所以,古代的地方官与乡绅要搞好关系,这样才好办事。但是地方官和乡绅要进行日常工作也需要人手啊,所以,他们也需要大量的手下办事人员。

在地方官府方面就产生了三班衙役,而在乡绅方面就是保正和里正们,这么看来,晁盖的职位确实没有宋江体面。但宋江出于工作链接的需要,也必须与晁盖这样的乡绅搞好关系,算是彼此互利。

明清时代,地方官系统大大简化,县级地方主官一般都不配备分管杂役的官吏,但地方官也不是万能的,上通天文,下懂地理,在不能为的情况下,地方官一般都自备幕僚,外聘各类有专业知识的决策者和谋划者,也称师爷。

除了师爷以外,每个衙门都配有六房书吏,以对应中央的六部,宋江的押司之职就是书吏,而最下层的就是三班衙役,如朱仝、雷横都是衙役。由此可见,政令的最终执行者,就是负责跑腿办事的衙役们。

从衙门体系来看,领导者和有决策能力的师爷占少数,而真正执行决策的衙役们则占多数。

衙役们也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但“经制正役”州县一级也不过几十上百人,这些被正式聘用的衙役根本不够用,只能从社会上另聘大量的帮工,由此产生编制外的副役和帮役,这一群体人数往往几倍于正式工。

所以,在具体事务的执行中,常常是一个衙役后面有数个帮役,而一个帮役身后又有数个白役。所谓白役,就是城里的泼皮无赖,又特别乐意跟着衙役跑腿办事的人。

衙役本身就处于最底层,一些人员甚至来自于下九流,可以说鱼龙混杂的一个群体。但在实际的行政运作中,他们却被赋予了官方的权威甚至是权力,行使类似警察的功能,如送达公文、送交传票、拘押人犯、执行刑罚、催缴税赋等工作。

所以,衙役在百姓当中自带一定的震慑力。正式工的薪水就不高,帮役和白役就更少得可怜,有时只管顿饭吃。这些人素质不高,又迫于底层的生活压力,本身又自带“官威”,于是自然想尽办法从中渔利,以满足自身需要。

所以,尽管衙役是一种为人轻视的职业,但依旧有不少人抢着去做,主要就是为了“捞油水”。

衙役们的手段

正式在册的衙役有定额收入,由官款开支,但帮役和白役的工食费用,则由该衙门主管官员自行筹措,而一般地方县官通常将这部分费用向百姓勒取,所以,衙役们自然也就更加猖狂了。

在封建时代,特别是明清时期,衙役身份卑贱,但却是个“好职业”,还可以世代相传,有的甚至可以出租。

衙役一般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站班皂役,就是审判时手持水火棍分站两旁,吆喝助威,县太爷出门负责举着“回避”、“肃静”牌子的人,可以说,既是仪仗队,又兼做行刑手。

第二类是捕班快手,也就是捕快,专门负责传唤被告人、证人,侦缉罪犯、搜寻证据,以及催租税等职能。

第三类是壮班民壮,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主要负责城门、衙门、官仓、监狱等重要岗位的守卫。

三班衙役,除了壮班,都属贱民,一个家族有人干了这个工作,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地位比一般农民还低。

那么他们是如何捞油水呢?

比如,如果是捕役,嫌犯被拘后,若要少受折磨,就得送各种名目的“小费”,如“脚鞋钱”、“酒饭钱”;如果被拘者因故暂时不想被送官府,还要给“宽限钱”、“买放钱”。

如果原告要撤诉,两边都得给捕快付“说和钱”。如果发生窃案,捕快往往会指使拿住的贼横加诬告,被诬告的对象往往是钱多没背景的地主,以诈取大笔钱财,这叫做“贼开花”。

最常见的就是催缴钱粮,凡是不能如期缴税的农户,有的会被抓到衙门,关入班房,折磨一番,直到被抓者家人把钱粮交了,人才放回去,而且还得额外给捕快辛苦费。

诗人杜甫在《石壕吏》中写道:“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吏呼一何恶,妇啼一何苦。”,这个情景反应的就是捕快拿人的场面。

此外,衙役们还有数不清收费项目,如起发路费、盘费、送牌费、盘子费、检卷费、值堂费、散班费、听刑费、具结费,以及买票、车钱、差账等等,各种名目的收费。

这样看来,押送犯人只是衙役们的公差之一,而且各种名目的费用早就提前收好了,一趟差事跑下来,除了官方要付一部分费用,如路费、饭费、住宿费等,罪犯及家属也得额外支付不少费用,保管是有钱赚的。

而且像这样长途押解流放犯人的苦差使,正式工是不会干的,一般都是编外的帮役或白役负责,对于这些人而言,填饱肚子,还能有点钱收,已经是再好不过的差事了,所以他们都是抢着接活儿的。

综上所述,衙役作为各项政令的最终执行者,没有官方身份,但却被赋予了官方的权威,又鉴于他们社会身份地位的卑贱,从而造就了他们贪婪残忍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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