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起借款纠纷 贝因美集团所持5746.66万股已被司法冻结 全球播资讯
2月23日晚间,贝因美(002570)发布一份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截至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及冻结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95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22%,其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746.66万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26%。
公告显示,贝因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函告,获悉其前期质押予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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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向控股股东问询,贝因美获悉杭州中院因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与贝因美集团借款纠纷一案,冻结了贝因美集团前期已质押予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的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该次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5%。杭州中院根据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申请,已于2023年2月16日冻结贝因美集团质押予中航信托的4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长城国融已申请执行冻结了贝因美集团5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贝因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98%。
要厘清贝因美集团、长城国融和中航信托之间的纠纷,得把时间拨回至2018年12月6日,彼时贝因美集团与中航信托签订了《特定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同年12月9日,贝因美集团与中航信托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约定贝因美集团向中航信托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800万股,中航信托向贝因美集团出借2.33亿元。
2018年12月10日,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袁芳与中航信托签署了《自然人保证合同》,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时间来到2022年4月14日,中航信托与长城国融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中航信托将《特定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及《股票质押合同》、《自然人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以债权转让形式现状返还长城国融,长城国融成为新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
因贝因美集团、谢宏、袁芳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执行证书、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执行证书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2023年 1月16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3.16亿元及债务利息等。
谈及后续影响,今年2月10日的公告显示,鉴于贝因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比例较高,贝因美集团正在加速相关资产处置工作,努力回笼资金,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确保其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
2月23日晚间贝因美则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前期已质押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早日妥善解决相关纠纷。
不仅是控股股东经营遇到波折。财报数据显示,近年来,上市公司贝因美业绩亦波动较大。2018-2021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111万元、-1.03亿元、-3.24亿元和7331万元。2022年业绩预告显示,贝因美预计2022年亏损1.2-1.8亿元,扣非后亏损1.6-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