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动态: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涉信披违法违规 ST中捷及时任总经理、法代被浙江证监局警告并罚款合计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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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捷2月21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经查明,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商行)、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翔投资)分别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简称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上述合同约定,国通信托受托管理广州农商行25亿元的信托资金(具体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华翔投资发放不超过25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专项用于华翔投资补充流动资金,信托期限为48个月。
同日,在未经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公司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公司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周海涛在《差额补足协议》上签字,并安排加盖公司公章。
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广州农商行分别将信托资金15亿元、10亿元划转到国通信托;国通信托分别于同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信托贷款15亿元、10亿元。
《差额补足协议》签订时,公司为华翔投资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25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的240.56%。2017年6月末至2020年6月末,担保本金期末余额均为25亿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半年度净资产的251.38%、2017年度净资产的264.51%、2018年半年度净资产的259.24%、2018年度净资产的357.61%、2019年半年度净资产的373.41%、2019年度净资产的352.73%、2020年半年度净资产的359.39%。对于前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未在2017年半年报至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直至2020年11月6日,在收到广州农商行要求公司承担偿还责任的函件后,公司才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