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涉25亿元担保案 ST中捷补提预计负债超4亿元或资不抵债-热闻
继2月10日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后,2月13日晚,ST中捷(002021)再度发布补充公告,决定2022 年度合计补提预计负债约4.22亿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1.12亿元,补提后可能会导致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
在因法定代表人越权导致公司被卷入25亿元担保案后,ST中捷已连续两年计提大额负债合计超过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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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提预计负债超4亿元
ST中捷今年1月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将盈利450万元至67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月10日晚,公司发布修正公告,因卷入与广州农商行的25亿元担保案,将补提预计负债4.22亿元。计提后,预计2022年度公司将亏损4亿元至4.2亿元。
2月13日,ST中捷在补充公告中确认了补提负债金额,并表示计提后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将转为负值。
ST中捷此次计提,主要涉及一起担保案。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下称“信托合同”),信托规模25亿元。
2017年6月27日,ST中捷与其他单位分别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公司对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提供25亿元的信托贷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020年4月,该信托终止后,因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任何到期一笔债权,构成严重违约。广州农商行于2020年11月致函各债务人,提出各债务人需按照《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应增信文件的约定,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偿付贷款本金25亿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责任。
根据ST中捷2022年1月披露的公告,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ST中捷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该判决,ST中捷计提预计负债共计5.37亿元,由此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亿元,公司当年业绩也因此由盈转亏。
而根据ST中捷披露的二审判决书,ST中捷需在9.51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商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承担约264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ST中捷表示,该判决属于公司2022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2021年度,公司已经根据一审判决计提了预计负债5.37亿元。根据谨慎性原则,结合律师、年审会计师意见,公司决定以二审判决涉及的赔偿责任以及应承担的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用对原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调整。2022年度合计补提预计负债4.22亿元。
由于ST中捷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1.12亿元,补提后可能导致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ST中捷表示,若最终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牵涉多家上市公司
实际上,被卷入上述担保案的上市公司并非ST中捷一家。牵涉其中的还包括上市公司新潮能源,以及伊立浦集团(德奥通航,已退市)。
新潮能源近日披露的终审判决显示,新潮能源、ST中捷分别在9.51亿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8.09亿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此前,新潮能源也已基于谨慎性原则,在2021年财报中,以一审判决涉及的15.94亿元的三分之一计提预计负债5.31亿元。
目前,ST中捷、新潮能源均表示,正在与专业律师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将继续通过合法渠道主张公司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ST中捷此前公告披露的信息,ST中捷认为,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差额补足协议》没有履行审议程序,时任法定代表人即使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也属于越权代表。据此可以认定涉案《差额补足协议》系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法定权限签订。因此《差额补足协议》无效,中捷资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ST中捷近日曾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就该案件涉及的差额补足义务涉及的事项向玉环市公安局进行了报案,2021年3月23日公司收到玉环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尚处于司法机关侦办中。
对于公司面临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的后续经营,ST中捷表示,就上述的赔偿,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考虑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资产、引入新投资人、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等方式积极应对。
ST中捷控股股东为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玉环市财政局。公司表示,将在玉环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争取进行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