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利润3.8亿!重罚1520万!-热文
*ST蓝盾处罚靴子落地!
日前,广东证监局公布对*ST蓝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子公司通过多方手段虚增利润总额高达3.82亿元,导致*ST蓝盾2017-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披违法。广东证监局对*ST蓝盾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合计处罚1520万元。
(资料图片)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处罚中除了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直接参与人外,部分时任“董监高”因未对相关舆情和交易所关注函特别关注,或关注后没有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签字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样遭遇50万元的“最低罚款套餐”。须知“董监高”任职有风险,签字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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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多年财务造假
2021年12月底,蓝盾股份公告称,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如今,调查结果已水落石出。
日前,广东证监局发布对*ST蓝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其子公司中经电商多年来的财务造假行为。
经查,中经电商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其中: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中经电商通过伪造业务合同、电子券码业务采购订单、业务审批表等方式,虚构与6家保险机构的电子券码业务及相关的发码数据、消费数据和已过期未消费数据。经核算,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1.04亿元,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4432.63万元。
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中经电商通过伪造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优惠价格确认书》、业务对账单等协议文件,虚增佣金收入、利润;虚构白云航空等多家公司为其合作商户,通过伪造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等文件,虚构返利佣金数据和油品消费数据。经核算,2017年-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38亿元、6021.84万元、3478.94万元。
综上,中经电商2017年-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虚增利润总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上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此,广东证监局认为,蓝盾股份公开披露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蓝盾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50万元。
市场曾有舆情关注
蓝盾股份对中经电商的并购启动于2015年,彼时蓝盾股份以11亿元对中经电商进行高溢价收购,其中现金1.65亿元、支付股份9.35亿元。
对于此次高额溢价收购,中经电商原股东中经汇通也给予了高额业绩承诺:2015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2016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3000万元,2017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6900万元,2018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20400万元。
此后,中经电商成功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净利润高达2.32亿元。然而,从上述调查即可看出,在2016年收购完成后不久,中经电商就已经开始进行财务造假。
实际上,中经电商的造假并非“天衣无缝”。2019年10月,深交所即向蓝盾股份发出关注函。自2019年7月起,互动易及其他网络媒体渠道存在大量有关中经电商“失联”的质疑及投诉,舆情显示中经电商销售的加油卡在广东、福建地区出现大面积无法使用的现象。
对此,蓝盾股份在回复中表示,加油卡无法加油是因为中经电商按照折扣差异,对不同加油站采取限流、限量、限油品等措施,极端情况下可能暂停接受客户消费。对于中经电商的造假行为,进行了“合理”解释。2019年年报中,蓝盾股份即对中经电商进行全额商誉减值计提,计提规模达4.64亿元。
15名相关责任人遭罚
公司遭罚之际,一众相关负责人也未逃脱惩罚,其中首当其冲的即是柯氏三兄弟。
据调查,柯某耀作为中经电商时任董事长,组织安排相关人员通过虚构电子券码业务、加油站合作业务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柯某耀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
柯某庆作为蓝盾股份时任董事长,柯某贵作为蓝盾股份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经电商董事,未勤勉尽责,是蓝盾股份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人均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
此外,郑某作为中经电商时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知悉并直接参与中经电商财务造假,也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除了实际参与财务造假的当事人,“盲目”签字的“董监高”也遭遇监管处罚。
其中,赵某伦作为蓝盾股份和中经电商时任董事,在未审阅蓝盾股份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的情况下,签字保证相关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对相关舆情和交易所关注函特别关注,被认定为未勤勉尽责,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样地,景某作为蓝盾股份时任财务总监,未针对蓝盾股份对中经电商的监督管理不到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对相关舆情和交易所关注函特别关注,签字保证蓝盾股份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也被认定为未勤勉尽责,处以60万元罚款。
情节类似的还有蓝盾股份9名时任“董监高”,由于未对相关舆情和交易所关注函特别关注,或关注后没有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签字保证履职期间内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被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在蓝盾股份被立案调查期间,柯某庆、柯某贵二人所持1.4%、1.53%股份被司法强制拍卖,违反相关减持规定。今年5月,深交所对二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四川证监局亦在上月对二人出具警示函。
截至2022年8月19日收盘,*ST蓝盾股价2.48元,当前总市值31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