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控人旗下企业提供担保 爱康科技回复关注函称风险可控
2月3日,爱康科技(SZ002610,股价2.96元,市值132.59亿元)公告回复了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求,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于颇受关注的为实控人旗下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问题,上市公司称相关企业如爱康能源经营向好,持续经营能力稳定,公司为爱康能源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另外,公司能够全面充分了解苏州爱康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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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被担保公司由实控人及其亲属控制
1月20日,爱康科技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前述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97.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67.62%。
此次回复函显示,被担保方爱康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能源工程技术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等,是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爱康科技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4.70亿元。
此外,被担保方苏州爱康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爱康科技实控人及其亲属控制的公司,属于关联方,爱康科技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5.10亿元。
另外,江苏能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链”)、苏州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慧昊”)等公司为爱康科技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江苏能链2022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94.63万元,苏州慧昊2022年1-9月营业收入4.13亿元,净利润为21.77万元,同时爱康科技拟继续为苏州慧昊在1.86亿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
对此,深交所要求爱康科技结合反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相互担保情况等方面,补充说明江苏能链、苏州慧昊等反担保方是否具备充分的反担保能力,反担保措施能否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爱康科技回复称,公司认为被担保方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够全面充分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预计实际履行反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江苏能链、苏州慧昊等公司为本次拟对外提供担保提供反担保,是本次爱康科技拟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增信措施,具备一定的反担保能力,能有效降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
部分被担保方股东难以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2023年度,爱康科技拟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8.53亿元,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6.26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的主要原因,并结合相互担保情况,说明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据悉,浙能电力、长兴兴长、长兴交投分别持有被担保方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光电”)20%、10%、5%的股权。
对此,爱康科技回复称,作为国有投资平台,受对外担保相关规则、内部审批等限制, 浙能电力、长兴兴长、长兴交投未能按出资比例为浙江爱康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爱康光电的日常经营性融资提供同比例担保。
同样,自然人温德军持有爱康科技旗下孝义市太子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义能源”)5%的股权。
爱康科技表示,孝义能源的自然人股东作为财务投资人,并未参与实际经营,不愿意承担担保风险。另一方面,银行等信用机构对自然人担保人的信用状况、主体资格的审查、债务追偿具有一定难度。因此,银行等信用机构倾向于法人主体提供担保。
爱康科技称,上述被担保方未来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