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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虚假陈述案 诉讼时效本月底届满-每日时讯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时间: 2023-01-08 05: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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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记者获悉,投资者与济南高新(600807)发生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将于本月底届满。

回溯前情,济南高新(曾用名:天业股份)在2017年底连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定期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业股份”变更为“*ST天业”。又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5月16日,*ST天业复牌后连续26个跌停板,股价从停牌前的每股10.01元跌落至3元以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天业股份2014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半年报和年报未依法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重大担保、重大债务违约及重大诉讼,导致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部杨泉军律师介绍,济南高新被处罚之后,多名投资者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法院认定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买入天业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在2018年5月3日之后因为卖出或持有遭受的损失,上市公司应当予以赔偿。近三年来,法院已经陆续作出几千例投资者胜诉的判决,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微信gushi148参加诉讼,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投资者的权利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从2018年开始,地方国资背景的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增持、司法拍卖等方式取得公司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着力解决公司历史债务问题,使得濒临退市的天业股份绝处逢生,并陆续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2020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ST天业”变更为“济南高新”。而地方国资的入主增强了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能力,也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维权。

标签: 天业股份 诉讼时效 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