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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富裕原因探究:牵强附会的理学,并未能阻止商业的强大活力

来源: 十年一品兮 时间: 2023-01-05 06:32:45

宋朝儒学的高峰指的是,在宋朝名家辈出,朱熹、周敦颐、程颢、程颐、邵雍、张载、陆九渊、王阳明、王安石等等。这一群人大多既在朝为官,又是儒学大家,并将儒学发展到新儒学。同时,统治者无比推崇新儒学,将朱熹集注纳入科举官方教材。其次,由这群人执教的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石鼓书院、茅山书院等民间办学机构崛起,他们的儒学思想和佛道融合发展之后又分别从官方和民间的学校教育中传下去。程门立雪的故事为什么流传至今?因为故事中的师父是理学奠基人,故事中的徒弟杨时后来写了《庄子解》、《史论》等著作,发展继承了理学。这样一种传承铸就了宋朝新儒学的辉煌。宋朝的新儒学是一种对传统儒学的批判继承,但里面对重农抑商的强调并不多,甚至是提倡商业发展的。例如邵雍在观物吟中写道“利轻则义重,利重则义轻。利不能胜义,自然多至诚。义不能胜利,自然多忿争。”这体现的是一种辩证法的思想,提倡利义均重。那么儒学发展高峰指的是什么?是否与政府重农抑商政策有着必然联系呢?答案是,并没有。

经过唐朝的藩镇割据和混战破坏之后,中国文化再一次迎来了统一强盛文化经济繁荣的朝代,也迎来了儒学自身的新辉煌。假如有唐人穿越到这个朝代的话,一定会感到无比亲切和熟悉,因为宋朝市民的吵闹,歌舞的喧哗,文人雅士的唱和,文化的空前繁荣,这和大唐是多么相似。

与之同样相似的是,经历前三朝的恢复和繁荣后,仁宗时期,三冗问题,官吏的因循贪渎,与西夏以失败为主的战争,导致社会矛盾锐化。王安石于熙宁二年(1069年)进行了变法。在经济上,颁布了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以求富国。这与传统儒学的观念是相悖的,宋儒们也为伦理问题困扰了许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那么,宋儒是如何解决传统儒学与当下社会现实的矛盾的呢?其中之一是“牵强附会”。给论语开篇一句名人名言,用权威来提供可信度,可是后文,就完全与名人名言不相干了。

他为了支持自己的熙宁变法,将传统儒家牵强附会得进行解释,首先在思想界造势,由孔孟圣贤的话推论出理财利国的结论。王安石只是其中之一,他之前的很多人都这样做过。比如说北宋李觏,在自己的书中开篇就写到“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是则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后面又接着论述了“盖城郭宫室、羞服车马、百官群吏、军旅征戎、郊社宗庙、兄弟婚媾、诸侯四夷、朝觐聘问、矜寡孤独、凶荒札瘥”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归到金钱是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前提。这种“牵强附会”,是解决传统儒学观念与宋朝商业发展矛盾的一种方式。

除此之外,当时社会商业已经以自身特有的生命力突破了重农抑商的格局,变得无法抑制。“昔汴都数百万家尽仰石炭,无一家然薪者”。煤炭采掘业市场广阔,发展规模庞大。“常募集者十余万人,昼夜采凿得铜铅数千万触,置四监鼓铸,一岁得钱百余万贯。”官营铜业发达。“宋代全国机户当在万户上下,也许更多一些,而这一数字约占总户数的05%~o.7%。这是宋代丝织业生产兴旺发达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宋朝的手工业下的各类细分部门如煤炭、冶炼、纺织都处于当时世界的绝对领先地位。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可以抑制的了。

但是,仍然奇怪的是,为什么宋朝统治者比之前任何一个王朝对商业的发展都更加宽容,甚至是鼓励。首先,需要分析下之前的王朝为什么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如之前的秦汉唐,由于商品经济发展仍然是小规模的,处于政府强力管控之下的,如秦朝将商人同罪犯一样对待,发配到边关戍守、服役,汉朝“重租税以困辱之”唐朝官营和私营并存,但官营占据绝对优势,商品经济处于被钳制的境地,官营可以带来足够大的财政收入,私营却不能。私营经济反而会引起农村劳动力外逃,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儒学家们为此预想了一个结局:所有人都从事末业,导致田地荒废,百姓饥馑,民不聊生。所以在秦汉的生产力条件下,政府必然采取压制民间商业发展的措施,到唐朝索性放宽,到宋朝简直可以说是鼓励了。之前提到,宋朝出现资本主义萌芽,那么这可以为政府带来多大财政收入呢?不计算国营垄断的,在太宗至道年间,商税占岁入18%,对比唐宪宗时期,财政总收入3500万贯,商税收入187万贯,占比0.05%。与此同时,政府的财政开支巨大。差遣制度和监督制度导致机构重叠,官员冗杂;禁军制度,导致庞大的军费开支;向夏辽金年年缴纳岁贡。最终导致财政仍然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如此发展下去,到仁宗皇佑元年财政已经没有结余,到英宗治平二年缺15726049缗。现实残酷,士人对商人的态度逐渐转变为同情,“从传统讳言财利的观念向利义均重的观念转变”。

所以政府如何对待商业呢?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完整的商税征收网络。第二,建立完善的商税征收管理机构,以三司为统领,下辖路州县三级,路级设转运使,州级有司户参军,县级有县令。第三,贸易不限时间地点。第四,反对官员经商。最终,这一切带来宋朝商业东京梦华般的繁荣。

参考文献:

《宋朝的商税法律制度考析》贵静

《唐朝的扶商政策》焦小倩

《隋唐王朝赋税的来源与用途》陈明光

《北宋上亿财政收入的真相》齐斌

《宋代儒学的务实精神》孙玉杰

《略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于宋》董立章

《宋代儒学教育的演变、特点及其启示》贾芳芳、宋学文

《宋代的“新儒学”与“理学”》李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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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重农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