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黄晓明交往2年,赔款1000万,却最终分手,41岁的她如今仍单身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和黄晓明交往2年,赔款1000万,却最终分手,41岁的她如今仍单身
当一大批的“吃瓜群众”,正在为黄晓明、baby、李菲儿三人之间的纠葛,而在网上敲键盘时,很多人却并不知道,在此之前,黄晓明还有过一段恋情,那还是在十几年前,当时他还不算特别“油腻”,可以靠颜值吃饭的时候,只是交往的对象,为了他赔款1000万,最终两人却还是分手了,这个对象就是秦岚。
说起秦岚,如今已经是一位41岁的“中年女演员”了,而不同于一些仍在为了维持“少女感”而绞尽脑汁的85花演员,秦岚在每一个年龄阶段,都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角色,从最早期在《还珠格格3》中饰演反派角色“陈知画”,再到在《楚汉传奇》中饰演“吕雉”,在《延禧攻略》中饰演“富察·容音”,秦岚凭借演技、颜值,在演艺界活跃了近20年的时间。
而根据网络上的资料显示,在2004年秦岚和黄晓明,在拍摄电视剧《龙票》时开始交往,交往了2年之后,最终在2006年分手,不过也有传言称,他们其实一共同居了4年之久,只是后面瞒不住恋情了,才选择了公布。而不管怎样,在能够明确证实的资料中,两人确实是有过一段恋情的。
在当时,两人在圈内,都算是小有名气的演员,而且也算是郎才女貌,只是为啥两人仅仅是名义上交往了2年时间,就分手了呢?据笔者获悉,其实当年的秦岚是一个事业心非常重的女人,当时黄晓明在一次拍戏途中重伤,而秦岚作为女友,只是看了黄晓明几面,就离开了。也正因为此,黄晓明认为双方不合适,所以和平分手了。
但实际上,他当时却并不知道,秦岚是为了处理1000万违约金的事情,才选择了离开,关于这笔违约金,网络上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秦岚的经纪公司不允许谈恋爱,违约就要赔款1000万,另一种是说当时秦岚在拍戏,中途离开了剧组,所以赔款1000万,但不管是哪一种,这1000万的赔款应该是真实存在的。
可想而知,其实秦岚当时是爱着黄晓明的,只是黄晓明并没有办法接受一个事业心过重的女人,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这一点秦岚应该也清楚,所以最终两人才分手了。而不同于黄晓明后来能够遇到李菲儿、baby,秦岚在此之后,虽然有过一段恋情,但也仅仅是相处了4年,就分手了,而后便一直单身至今。
虽然不可否认,对于秦岚来说,她始终如一的事业心,的确让她的事业,一直如火如荼,即便是已经到了41岁,依旧有很多名导演找她拍戏,但感情上的两次失利,或许对于她本人来说,也是不小的打击吧!对此大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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