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普惠保险需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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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就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向业内征求意见,并首度明确普惠保险的范畴,该类保险产品包括普惠性质的保险和专属普惠保险两种保障形式。具体来看,普惠性质的保险主要包括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市定制医疗保险(俗称“惠民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农业保险等。此外,保费或保额相对较低的意外险、健康险、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等产品与服务也被纳入了普惠保险范畴。
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普惠型保险产品,征求意见稿中普惠保险的产品范畴更广,这将推动市面上的普惠保险产品扩容。当前,普惠保险市场依然存在服务广度、深度不够,创新不足等问题,保险供给与公众的保障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如何进行产品创新、丰富产品体系成为保险公司亟待突破的关键问题。
发展普惠保险,需要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改善特定风险群体保险服务;需要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抗风险能力;需要积极参与重点领域的风险保障,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等。这三方面内容既是发展普惠保险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从政策方向上看,“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尤为受到各方关注,因为征求意见稿不仅给出了保险公司开发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的基本要求,还给予了特殊优惠政策。具体来看,按照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创新开发的专属普惠保险费率水平应低于普通保险产品费率水平。同时,险企在申请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审批或备案时,还须提供该类保险的业务方案,对产品设计、保障对象、定价、投保方式、预期效果和风控等举措进行详细说明。
在优惠政策方面,监管部门也会优化专属普惠保险偿付能力的计算规则,降低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的资本占用,完善该类产品的费率调节机制等。显然,这一政策导向将进一步提升险企开发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的积极性。
从长远来看,普惠保险业务不是“一阵风”更不是“一锤子买卖”。保险公司应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牵头部门,建立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机制,还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识别和防控等。从风险控制角度看,发展普惠保险既是创新机遇也同样面临挑战,若想在这一业务上走稳走好,在战略上要树立长期科学的业务发展理念,在战术上要建立起稳定可持续的盈亏分担机制,才能避免赔本赚吆喝的窘境。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还可以尝试建立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定期回溯机制,及时优化调整产品设计,实现持续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参与政府主导的专属普惠保险业务,可在“惠民保”业务的基础上,探索与政府部门的分工合作机制,进而促进普惠保险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