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利源精制定增尽调未勤勉尽责 中信建投证券及3名员工遭警示-热议
投行监管似有加强之势,近两个月已有超10家券商及数位保代被罚。
吉林证监局网站11月25日发布的一则罚单显示,中信建投证券及三位业务人员均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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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显示,中信建投此次遭罚,主要涉及利源精制2017年非公开项目,包含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三项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等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罚单显示,李珍、汪家胜时任利源精制2017年非公开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相晖时任该项目内核负责人,上述三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尽职调查程序履行不到位,且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第一款等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最终,吉林证监局对李珍、汪家胜、相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建投其中一名保代汪家胜此前就职于平安证券,彼时担任利源精制(当时名称为利源铝业)首发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14年汪家胜入职中信建投后,利源精制后续再融资项目中介方也随之变迁。
2016-2017年,利源精制先后进行两轮定增,主承销商均为中信建投。
10月份,吉林证监局对利源精制及16名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给予公司警告及60万元罚款,给与相关责任人5万至20万元处罚不等,合计罚款175万元。
经吉林证监局查明,利源精制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包括:2015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货币资金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而言,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利源精制在2015年至2017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6.8亿元,2018年虚减利润总额1.12亿元。
11月25日,中信建投证券还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因上市公司紫晶存储称因涉嫌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紫晶存储采取行政处罚,作为紫晶存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公司对该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目前,该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信建投称,下一步,公司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督促紫晶存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该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券商投行业务近几年迎来发展机遇,投行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同时,监管部门对投行业务保持严监管不放松。
“全面合规、有效运行的投行内控机制是投行执业质量的基础。”证监会在11月25日的通报中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投行内控现场检查,从“带病申报”、“一查就撤”、执业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等典型问题入手,重点检查投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人员及保障是否到位等,促进保荐机构真正发挥“看门人”功能,为注册制行稳致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