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性不足、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及财务核算不规范 郑州煤电及相关责任人收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 界面新闻 ┆ 时间: 2022-11-26 06: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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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11月25日公告,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于泽阳、总经理兼时任代总会计师张海洋、董事会秘书陈晓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独立性不足。公司与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均涉及煤炭销售业务,存在共同客户。2021年度,公司向共同客户销售煤炭,未单独签订销售合同,而是与郑煤集团作为共同出卖方与客户签订同一合同。公司员工社保费用通过郑煤集团社保账户统一缴纳。
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5.20亿元,超过实收股本12.18亿元的三分之一,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