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拿下高乐股份!华统集团要打造“华统系” 信披电话却停机
停牌两个交易日,高乐股份(002348)接盘方揭晓,系浙江名企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华统集团掌门人朱俭勇、朱俭军兄弟也将成为上市公司新实控人。受上述消息影响,高乐股份11月22日复牌“一”字涨停。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华统集团旗下还有一家上市公司华统股份,若能拿下高乐股份控制权,朱氏兄弟也将在A股市场成功打造“华统系”。不过,在以“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下,高乐股份公告中披露的信息似乎有些敷衍,记者致电华统集团联系电话,却显示处于停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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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集团欲入主股价涨停
受华统集团将入主消息的影响,高乐股份11月22日复牌涨停。
交易行情显示,11月22日,高乐股份以涨停价2.94元/股开盘,全天封死涨停板,截至当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涨停价2.94元/股,总市值为27.85亿元,成交金额3465万元,在买一位置上有超32万手买单在排队疯抢。
消息面上,高乐股份11月22日晚间披露了公司接盘方,系浙江省知名企业华统集团。根据易主方案,华统集团拿下高乐股份控股权也是通过市场常见的受让股权 表决权方式。
具体来看,华统集团拟受让高乐股份第一大股东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昌塑胶”)持有的上市公司14%的股份;此外,华统集团还与上市公司实控人之一杨广城、兴昌塑胶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杨广城、兴昌塑胶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15%股份、1.59%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华统集团行使。
上述交易完成后,华统集团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1.7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支付的总转让价款为2.9亿元。
股权关系显示,朱俭勇、朱俭军、朱凯分别持有华统集团60%、22.5%、17.5%的股份,朱俭勇、朱俭军兄弟为华统集团实控人。上述交易完成后,朱俭勇、朱俭军兄弟也将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而在上述交易之前,高乐股份实控人为杨镇欣、杨镇凯、杨镇裕、杨广城、杨旭恩、杨楚丽、杨康华等杨氏家族成员,直接、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2.74%的股份。
除了上述交易之外,高乐股份还拟向华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5.34亿元,华统集团将进一步巩固控制权,并且也能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打造民营资本系族“华统系”
实际上,早在2017年朱俭勇、朱俭军兄弟就已在资本市场崭露头角,当年推动旗下资产华统股份上市,这也意味着若能拿下高乐股份控制权,朱氏兄弟也将在A股市场打造“华统系”。
据了解,朱俭勇、朱俭军分别出生于1967年、1970年,两人在2003年成立了华统集团。讲起朱俭勇、朱俭军兄弟的第一个上市平台华统股份,IPO之路并不顺利,两度递交申报稿才在2017年1月上市,公司主要以畜禽屠宰业务为核心,主营业务覆盖“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四大环节,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饲料、生鲜猪肉、生鲜禽肉、金华火腿等,公司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生鲜猪肉产品和对外种猪销售。
不过,伴随着2021年生猪价格的走低,A股上市猪企的日子都不好过,华统股份也不例外,当年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93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华统股份虽然扭亏,但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仍为负值,约为-1281万元。
此次被朱氏兄弟看上的高乐股份业绩也不理想,净利已连续三年亏损,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净利润、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5626万元、-5713万元。
另外,高乐股份主要包括玩具和互联网教育两大业务板块,与华统集团旗下业务也并不具备协同性,此次入主后朱氏兄弟是否有资产注入等方面的安排也引发市场关注。
在高乐股份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华统集团也坦言,此次入主主要是认可上市公司在玩具行业的品牌影响力及稳健经营情况,根据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谋求发展现有主业及产业转型,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信披电话显示停机
信息披露一直被视为资本市场的重中之重,但在高乐股份披露的公告中,接盘方华统集团的联系方式却已停机。
为了了解华统集团此次入主高乐股份的详细目的以及后续计划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试图联系华统集团方面进行采访,之后记者在高乐股份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找到了华统集团的联系电话,但当记者拨打后,对方显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作为高乐股份此次易主的接盘方,华统集团可以说是关键“主角”,但从联系电话方面来看,对于信息披露却有些敷衍。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一般易主情况下,都是接盘方递交的自身资料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方面负责披露,但是对于易主案件,也有相关中介机构参与,无论是上市公司层面还是中介机构都应对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这也是公司的主要责任之一。
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当前资本市场全面推进注册制的背景之下,信息披露一直被视为核心内容。
近年来,监管层也不断提及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发挥信息披露考核的正向引导作用,分类施策、优化服务,推动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主体也应当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