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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作、股份冻结等重要信息未及时披露 ST鹏博士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长等收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 界面新闻 时间: 2022-11-01 22:48:54


(资料图片)

ST鹏博士11月1日公告,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杨学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此,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其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杨学平等出具警示函。

经查,5月13日,媒体报道公司与深重投达成战略合作,成立双碳产业基金,推动收购深圳市千懿氢能有限责任公司。5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及风险提示公告》,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情况。9月7日,公司与深重投终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9月8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已终止上述合作事项,但直至9月20日才通过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方式披露合作终止情况。杨学平作为鹏博士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应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经查,截至8月5日,鹏博实业系鹏博士控股股东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鹏博士股份1.15亿股,占总股本的6.94%。2021年3月11日、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30日,鹏博实业所持2100万股、3886万股、7617万股分别被司法冻结,其中,6月17日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中有2099.43万股为轮候冻结。6月30日,鹏博实业持有鹏博士股份被冻结数量合计达到1.15亿股,股份冻结比例合计占总股本的6.94%,已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但鹏博实业未在累计股份冻结比例达到5%时及时告知并督促鹏博士对外披露,直至8月5日公司才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标签: 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