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收关注函 要求说明购买公租房是否变相投资房地产-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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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大九天收深交所关注函,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购买公租房并对员工出租、出售,是否涉及募集资金变相投向房地产业务,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10月18日,华大九天披露《关于购买上海临港公租房的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九天”购买“临港管委会”提供的42套“先租后售”公租房,合计建筑面积约为4420.88平方米,总价款约为11114.79万元。
根据关注函内容,华大九天本次拟购买的公租房分别位于海洋七路999弄11号、木荷路515弄18号,相关房产无抵押、无租赁;公司将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房款支付,临港管委会将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房产交付公司,交付条件之一为临港管委会“对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公司未披露公租房的评估价值。
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此次拟购买公租房的相关情况,其中包括:补充披露公租房房产状态,核实公租房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况,说明公租房“无抵押、无租赁”与“对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前后表述是否矛盾,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法律、经济纠纷风险。
此外,关注函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融资安排、是否涉及募集资金变相投向房地产业务的情形。说明房款支付与房屋交付时间存在较大差距的原因,并结合公开市场可比房产交易价格、公租房评估价值,说明本次购买房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此外,结合前述问题及答复,说明本次交易的合规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关房产是否存在无法顺利交付的风险、对应权责归属。
根据华大九天此前公告,公司拟将公租房用于吸引和激励核心人员,公租房的经营模式为“先租后售”。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公租房“先租后售”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或出售的面积、期限、价格、后续安排、出租或出售获得资金的用途,激励对象范围及确定标准、是否存在公司外部人员,并结合公开市场可比房地产价格,说明公租房出租或出售的价格是否公允。同时,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结合前述问题及答复,说明公司购买公租房并出租或出售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运营等业务,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合法合规。
除了以上内容,关注函还要求华大九天结合前述问题及答复,说明公司购买公租房并对员工出租、出售是否有利于吸引和激励核心人员、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