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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一审胜诉-环球最资讯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时间: 2022-10-19 15: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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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记者从维权律师处获悉,投资者诉亚太药业(00237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经作出投资者胜诉的一审示范性判决。

亚太药业遭遇投资者维权,系因其2015年收购的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财务并表后的亚太药业2016年至2018年年报的财务数据及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了虚假陈述。

投资者代理人杨泉军律师介绍,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法院从众多案件中选择少数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经过一年时间的审理后,判决亚太药业对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股票的投资者,之后因为持有或卖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续投资者仍可通过微信falv515参加诉讼。示范性判决机制是指法院在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中,选取在事实和法律争议点方面具有共通性和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判决案件生效后,已经被示范性判决所认定的共通的事实和法律,平行案件的当事人无需另行举证,可以主张直接适用,避免了当事人重复举证的繁琐。

根据二级市场历史交易数据,案涉期间共计650个交易日,亚太药业最高价为35.74元,交易均价为12.64元。被立案调查之后,其股价迅速回落至7元左右,股价前后落差较大,期间换手率累计 1334.18%。据此推算,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人数众多,均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标签: 亚太药业 虚假陈述 二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