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阿姨遭遇车祸索赔“无门”,他们这么做
一次车祸导致的意外受伤,却始终得不到肇事方的赔偿,因伤多日无法工作,更是让原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日前,徐汇检察院依法通过支持起诉与司法救助,成功帮助应女士渡过了当下的难关。2021年12月27日,应女士来到徐汇检察院,向检察官送上锦旗,表达着对检察机关的感谢。
车祸受伤陷维权困境
2021年1月28日,在沪打工的应女士在骑车过程中,不幸被超车的外卖员郭某某的电动车后备箱撞倒在地,手指骨、腓骨与牙齿均不同程度受了伤。事故发生后,应女士便前往医院就医治疗,后虽经司法鉴定,未构成伤残,但仍需停工休养。
由于老家的丈夫体弱多病,儿子智力存在缺陷,儿媳也身患残疾,在沪打工的应女士便成为了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然而,医药费一下子就已花去3万余元,家中还有两个年幼的孙子需要抚养,这一因伤停工,一家老小的生活如何维持?
经交警部门认定,郭某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时,郭某某正在进行外卖配送工作,属于履行职务行为,且郭某某向保险公司已投保“骑手意外险”,应女士便要求郭某某、郭某某其所属公司与保险公司对其医药费、物损费、误工费等予以赔偿。
可应女士多次与郭某某其所属公司商讨赔偿事宜均得不到回应,保险公司亦不与其沟通,郭某某因个人经济困难,也实在无力赔偿,无奈之下,应女士于2021年11月9日向徐汇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
收到申请后,检察官对此进行了审查核实,经仔细研判,检察官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人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义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郭某某在事发时系履行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应由其所属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应在承保范围内,对应女士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或不属于保险的部分,由郭某某其所属公司承担。而应某某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亦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决定受理申请,支持起诉。
随后,法院对此案主持诉前调解,检察官多次至法院诉调中心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应女士与郭某某其所属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的主要矛盾即在于误工费。由于应女士在外籍人士家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其收入较一般家政服务较高,因而应女士根据其实际情况,提出了较高的误工赔偿费用。但是,应女士的收入并非常见的“按小时结算”,而是“按项结算”——做一件事结算一次费用,其无法拿出稳定的收入流水证明,郭某某其所属公司与保险公司遂不愿予以赔付。
因此,检察官一方面向应女士释法说理,指导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提出诉求,另一方面和郭某某其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沟通协调,督促其积极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和解,应女士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与此同时,考虑到应女士的实际损失较大,其还有一家五口需要供养,生活也陷入了难以为继的困境,2021年12月,徐汇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经三位听证员一致同意,当场给予应女士司法救助款,以缓解其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