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推动国家统计局出台制度 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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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统计局党组制定出台《公务出差用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各级国家调查队公务出差用餐活动。
据悉,此次出台《办法》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建议国家统计局党组制定的针对性措施。
《办法》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党组巡视和监督检查发现的调查队系统公务出差用餐存在的问题,共制定11条针对性措施。针对违规接待多发问题,《办法》提出硬性要求,即国家统计局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国家调查队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期间,国家局机关和各级国家调查队一律不再安排工作接待餐;如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公务出差人员应提前告知接待单位控制标准,并交纳伙食费。
针对可能出现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办法》提出禁止性要求,即公务出差期间,严禁以私人宴请名义进行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伙食费;严禁通过会议、培训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冲抵违规用餐费用。
为严格落实《办法》要求,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专门组织对《办法》核心内容进行解读,通过近期严肃查处两起虚列支出用于公务接待、公款吃喝的典型案例宣讲,督促党员干部摒弃“吃点喝点不算事”的错误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根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四风”顽瘴痼疾。
“下一步,驻委纪检监察组将建议国家统计局各级党组织将全面落实《办法》情况纳入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公务出差用餐规定,同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予以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监督促责任落实到位。”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