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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动态:男子花百万元买法拍商铺,没想到有一半被出租,租约30年……

来源: 光明网 时间: 2022-08-12 16:39:06

日前,容县人民法院拍卖处置一间位于南宁市区的商铺。南宁市民冯先生以114万多元拍得,事后却发现,商铺约一半不在拍卖公告展示的商铺中,且已被出租给他人,并收了30年租金。

花费上百万元,拍得一间商铺


(相关资料图)

今年4月底,容县人民法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发布公告称,5月12日,对被执行人甘某和谢某共有的,位于南宁市盛天果岭1号地下室B292号商铺进行司法网络公开拍卖。

拍卖公告显示,标的物产权面积为64.93平方米,与隔壁B291号商铺打通使用,内无明显分界线,有租赁,起拍价为84万多元,评估价为131万多元。

公告中附有一张模糊的不动产单元图,户型图未标注尺寸。网页展示图片包括某蛋糕店正面、侧面、后面等,有图片可见蛋糕店墙后杂货店的货架。

▲公告展示的拍卖物的不动产单元图。

▲拍卖公告中展示的图片。

今年5月初,冯先生见到了拍卖公告。竞拍前,他实地查看了商铺,结合公告展示图,以为标的物全部在蛋糕店内。5月13日,经过多轮竞价,冯先生以1146198.6元的最高竞价拍得B292号商铺,随后付清余款。

一半已被出租

公告并未明示

6月27日,冯先生拿到法官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进一步了解后才知道,商铺有约30平方米不在蛋糕店内,且已被出租,并收取了30年租金;而他在竞拍前,曾致电拍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并未告知这一信息。

“拍卖公告展示的信息不全,让我产生误解。”冯先生说,他找法官理论,法官称拍卖公告展示了摊位的货架,且公布了不动产单元图。

但他认为,拍卖公告未明示货架在拍卖范围中,即使算上货架,货架后面仍有约30平方米未展示在拍卖信息中,而且户型图没有详细的尺寸信息,让他无法判断商铺界址。

▲杂货店所处位置也在拍卖范围中。南国早报记者 黄俏华摄

7月25日,冯先生向法官提出撤销拍卖合同的申请,并于7月底将书面申请寄给容县人民法院。

法院清空商铺所涉杂货店

以此交付遭拒

8月2日,记者来到现场调查了解到,B291号和B292号商铺都属于被执行人甘某和谢某夫妇二人所有,甘某将两个商铺分成多个铺面出租给多人,且收取了30年租金,这些人又委托甘某名下的公司进行出租。

这些铺面被租出去后,被改造成蛋糕店和杂货店等,这就造成B292号商铺有30多平方米在蛋糕店内,另有约30平方米在蛋糕店隔壁的杂货店等生鲜市场摊位内。

8月2日、5日和8日,记者先后多次致电容县人民法院称发采访函过去,对方最终回复称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中,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了解到,8月4日下午,容县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来到南宁,清空了B292号商铺涉及的杂货店,并拉了分界线,但未对B292号商铺涉及蛋糕店的部分进行清场。

法院想以此交付给冯先生,遭到拒绝。冯先生坚持要求退款。

▲8月4日下午,法院工作人员清空了杂货店。受访者供图

律师说法

公告信息不全容易造成误解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韦显瑞认为,拍卖公告中没有公告拍卖物被分割成蛋糕店和后面市场摊位两部分,从公布的照片来看,展示的是由两个商铺打通的蛋糕店,很容易让竞买人误以为拍卖物就在蛋糕店内,引起竞买人的重大误解,损害了竞买人的利益。假如涉案物还有30年有效租约且已一次性结款,而法院在公告中未示明,涉嫌违反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使竞买人达不到合同的目的,这也是显失公平的。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罗丹丽认为,在这个事件上,拍卖公告未展示拍卖物被分割成前后两部分,容易造成竞买人误认为其拍卖的商铺全部在蛋糕店内,从行为人对合同产生了重大误解的角度来说,可以撤销拍卖合同。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拍卖公告公布了不动产权图,而且买主已去看了现场,可以说默认接受拍卖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因此不同意退款也是有可能的。

南国早报记者 黄俏华 赵敏

来源: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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