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要闻】深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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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资料图)
公共利益保障放在首位,争取成为存量规划治理典范
《编制说明》表示,2016年以来,深圳市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陆续开展了多项改革举措,取得了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公共配套、推进产业升级转型等一系列成绩。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深圳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也面临工业区块线管控、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管理、工业区保留提升区划定等新政策和新形势,以及遇到强区放权后管理效率和质量面临挑战、政府统筹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市场项目趋于“碎片化”、重点更新单元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工作推进缓慢等新问题。
本规划编制将充分的市区联动,有序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业区保留提升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在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指导下,积极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重点发展片区传导、用地和建筑结构调整要求等核心内容;强化更新整备的融合,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从任务指标分解、空间范围划定和考核机制设计等多种方面积极探索更新整备融合,力争成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存量规划治理典范。此外,还将强化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公共利益属性,规划指标设定、空间范围划定等方面均考虑将公共利益保障放在首位。
实施规模不少于95平方公里,逐步实现城市空间结构优化
《规划》表示,积极鼓励开展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有机更新,统筹有序推进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深入开展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加速盘活规模成片土地,打造“两个百平方公里级”的高品质产业空间,逐步实现城市空间结构优化、住宅供应增加、公共服务水平与基础支撑能力提升,为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其中,规划期内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提升为主,除违法建筑、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以及满足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评价标准的用地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全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95平方公里。其中,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45平方公里,完成直接供应用地10平方公里和空间储备用地40平方公里。保留提升100平方公里工业区,连片改造及整备45平方公里产业空间。其中,完成产业空间土地整备20平方公里,推进连片改造25平方公里,打造一批集中连片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力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明确,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持续稳定提供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规划期内实现供应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万㎡,力争通过土地整备完成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10平方公里,规划筹集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面积不少于700万㎡;完成基础教育设施学位不少于21.3万个,重点保障一批综合医院、高中等全市紧缺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弥补民生短板。
采写 :南都记者 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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