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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起,浙江将开展第13批特级教师评定

来源: 央广网 时间: 2022-06-02 10:23:34

据悉,六月起,有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其中包含省特级教师每4年评定一次,提高城市新建配电设施防涝建设标准,通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

新修订的《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新修订的《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省特级教师每4年评定一次。2022年将开展第13批特级教师评定。全省在职省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1.5‰。

浙江省特级教师的评审范围是在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电教机构和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列入评定范围。

《关于提升城市配电设施防涝能力的若干意见》6月10日起施行

浙江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近日印发《关于提升城市配电设施防涝能力的若干意见》。《意见》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要提高城市新建配电设施防涝建设标准,推进城市既有易涝配电设施迁移改造,落实城市配电设施管理责任等相关内容。

浙江率先出台全省域港口岸电建设奖补办法

近日,《浙江省港口岸电奖补办法》正式发布,于2022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十四五”期间全国首个全省域港口岸电建设奖补办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拟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对港口岸电建设改造项目实施定额奖补,通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标签: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全省域港口岸电建设奖补 六月都有什么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