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酒店何时才能不惧摄像头?委员专家建议摄像头买卖实名制
原标题:住酒店何时才能不惧摄像头?委员专家建议摄像头买卖实名制
从什么时候起,每当你出差、旅游住进酒店或者搬进新租的出租屋时,都会想尽各种办法检查室内是否藏有针孔摄像头?又是从什么时候起,被偷窥、偷拍的担忧成为萦绕在你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近年来,酒店、民宿、商场试衣间、个人出租屋等场所被不法分子安装针孔摄像头进行偷拍偷录的事件频频发生,偷拍乱象与隐私保护的话题被屡次推上风口浪尖。为何偷拍乱象难以遏制?如何从源头打击偷拍黑灰产业链?
两会大家谈之个人信息保护专场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强化个人信息保护。3月7日,南方都市报举办“两会大家谈”之个人信息保护专场——“偷拍无‘孔’不入,如何保护我们的隐私?”线上论坛。面对针孔摄像头偷拍乱象,有专家建议在购买、销售摄像设备时实行实名制,并为摄像头拍摄到的视频加上后台水印,这样有利于司法机关识别设备,对不法分子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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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偷拍案件频发?危害难界定,生产标准缺乏
2020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河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花亚伟提交提案,建议完善立法,对偷拍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这一建议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虽然自2020年提交(提案)后,相关部门也做出了很好的答复,但是从目前的社会效果来看,这些现象仍是频频发生,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遏制。”谈及针孔摄像头偷拍现象的整治情况,花亚伟如是说道。
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过去一年仅被媒体报道的针孔摄像头偷拍事件就有至少数十起,涉及公共卫生间、酒店、出租屋、民宿等多个场所。
为何偷拍乱象难以整治?花亚伟指出,偷拍现象频发的一个主要问题在于相关法律存在漏洞,对偷拍行为处罚较轻,违法成本偏低。尽管我国刑法中有部分与偷拍行为相关的罪名,但在实际情况中通常很难发挥作用,“这在刑法中是一个明显缺位的状况。”
“刑法分别就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及非法使用行为设置了相应的刑事处罚,但‘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立案,而‘严重后果’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没有明确界定。”他解释,且由于在偷拍视频流传的过程中取证十分困难,也很难以刑法中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进行处罚,“大多以治安处罚了结”。
除了偷拍后果难以证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许丹还指出了司法实践中的另一困境。
他表示,由于当下各类电子产品趋于小型化、便携化,如有监听功能的儿童手表等很多人们日常使用的电子设备与窃听窃照设备的功能界限逐渐模糊,何为窃听窃照器材也很难鉴定。这意味着对此类事件予以刑事处罚困难重重。
360智慧生活集团技术中心总经理孙浩则从产品设计角度谈到,目前行业内缺乏针对摄像头等产品的设备生产标准。“很多家庭场景并没有特别小型化的需求,你可以要求(摄像头)小,但是小到什么程度,目前并没有规范”。在他看来,这为不法分子非法购置针孔摄像头实施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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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灰产业链有何难点?难以经济损失定罪
令人担忧的是,在遭遇针孔摄像头偷拍后,事情可能还远没有结束。
南都此前调查发现,摄像头偷拍的背后,通常还存在一条非法安装、上传、共享、租赁、交易的黑灰产业链。不法分子将从酒店、民宿、出租屋等被非法安装针孔摄像头的场所偷拍到的隐私视频打包标价,在贴吧等平台发布广告,组建群聊,售卖打包视频或出租观看账号,公众面临严峻的隐私泄露风险。
那么,要从源头打击这类黑灰产业链,还存在哪些难点?
“从成功定罪了的案例看,主要是根据销售牟利行为(定罪)。”许丹分析,远程侵入或非法获取他人账号并登录等行为属于非法侵入行为,判断其危害后果主要以经济损失为依据。然而,非法获取摄像头账号再进行销售的行为通常不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难以根据损失定罪,只能从销售牟利的角度考虑。
他坦言,计算机犯罪领域对于危害结果的证明要求非常严格,倘若只是单纯地使用账号进行观看,很难直接从刑法作出规制,大多交由公安机关施以治安处罚。为此,他建议将窥探他人隐私等行为上升至刑事层面处理,“现在(治安处罚)打击力度是不太够的。”
“从生产摄像头的厂商角度来看,最大的难点在于其很难以技术手段区分购买者的使用场景。”在孙浩看来,摄像头视频服务与短视频、直播等有很大不同,后两者对应的平台方和厂商有权利对发布在公共平台上的内容进行审核。然而,出于保护用户隐私的目的,摄像头视频服务提供者无法做到这一点。
不过,孙浩对打击偷拍黑灰产业链并不悲观。他解释,目前大多电商平台禁止小型摄像设备上架,还屏蔽了关键词搜索。同时,多数智能摄像头都要求与实名账号进行关联绑定,并能溯源操作记录,对设备的分享数量和异地登录情况也有限制。“这种情况下,只要你的设备暴露,就一定可以溯源到你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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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整治?建议摄像头买卖实行实名制
面对针孔摄像头偷拍乱象,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整治?针对该问题,与会的多位专家分享了他们的观点。
花亚伟结合其2020年的两会提案总结了四点建议。首先完善立法,在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增加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根据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隐私的情节严重程度,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进行罚款。
其次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针孔摄像头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积极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为厂商设置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打击针孔摄像头偷拍现象。再者要明确酒店、公厕等公共场所管理者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对被安装窃听窃照设备场所的管理者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其整改。
许丹则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给出了两方面建议。一是在购买、销售摄像设备时实行实名制,将其作为通讯工具管理;二是为摄像头拍摄到的视频加上后台水印,这有利于司法机关识别设备,为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同一性比对提供便利。
在治理对策方面,监管机构的作用也不能缺席。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熊定中在会上主张对应行业的主管机构承担起监管责任,由酒店行业协会等管理机构进行定期的培训巡查。
“我们希望能做一些行业约束。”谈及这个话题,孙浩建议为摄像设备制定严格的认证标准,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景。“目前电子设备小型化是一个大趋势,但并不是你技术达到了,就可以无限制地‘小’下去。比如家庭设备最小尺寸不能小于多少?设备分享最多限制为几个?这需要一些约束性的规范。”
他还强调,整治偷拍乱象也要注意避免“因噎废食”。购买智能摄像头用户的主要需求是看家护院,这类设备给公众生活也带来很大便利,在整治过程中也应考虑现实需求。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樊文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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