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三个确保”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在12月15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共接收安置转业士官359人,做到了让接收单位和退役士兵双满意,高质量地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
目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二是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三是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四是烈士子女士兵。主要采取国有企业自主招聘和政府安置两种方式进行安置。国有企业安置由招聘单位负责,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订实施方案,被国有企业招聘录用的退役士兵,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为其提供安置岗位。对没有参加国有企业招聘安置和未被国有企业招聘录用的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市编办共同筹集安置岗位,按量化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选岗。
机构改革后,编制紧张的矛盾较为突出,为切实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到了对表时间,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对标政策,确保安置工作的整体质量;阳光安置,确保安置工作风清气正“三个确保”。
为解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筹集少、安置满意度低的难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通过调研摸清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坚持逐项列出时间表,打出提前量,该做的动作提前规范到位,该有的程序一项不少。从2019年开始,与市委编办联合提出了“每年筹集计划安置岗位数量比实际安置岗位数量多20%”的安置计划,确保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有岗可选,通过扩大筹集岗位数量、突破岗位限制等方式,实现了安置工作进度、安置岗位质量、安置满意度“三提升”。
退役军人安置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严格落实好政策,是做好安置工作的重要保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与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沟通衔接,深入一线现场办公,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学历特长与相关用人单位需求,尽力将其协调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这样既让退役士兵有了新的“用武之地”,又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了专业人才短缺的难题,打通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安置工作涉及到每位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档案考核的方式,按积分高低进行自主选岗,公开安置政策、办法和岗位,及时回应退役军人的诉求。近两年的安置岗位,主要以央企省企和事业单位为主,事业单位按安置人数足额配比,确保事业单位“兜底”。同时,根据退役士兵的学历特长,积极向用人单位举荐。为简化安置流程,提升安置工作效率,自2020年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不再为退役士兵出具《增加职工指标卡》,各接收部门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即可办理入编手续,得到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