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年终岁尾,鞍山市市域治理工作又有喜讯传来。12月15日,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了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代表。在本次大会上,鞍山市被命名为“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立山区深沟寺街道办事处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原名“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组织评选,每4年开展一次。连续3次得奖的城市,将获授全国平安建设最高奖“长安杯”。此次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为鞍山市紧紧围绕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新起点上打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高质量平安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平安是民生所盼、发展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平安中国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阐明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领航掌舵。鞍山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以提升治理效能为目标,积极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市域治理重要工作内容,鞍山市始终把平安建设放到重要战略位置来谋划,统筹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资源力量,综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社会大局保持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奋力实现鞍山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平安鞍山建设中,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制度体系建设成果明显、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社会治安水平有效提升。鞍山市将平安建设纳入全市“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制。把平安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和党委绩效考核,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高规格平安鞍山建设领导小组,52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全市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出台《坚持“三个面向”进一步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形成“1+1+N”系统制度性安排。市人大制定出台《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机制全覆盖,出台《关于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鞍山市公安局社区(驻村)辅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配齐2000多名警辅人员,配备三级网格员68000多名,发动45万余名志愿者参与网格化服务,不断拓展和加强基层平安建设力量,此次获表彰的深沟寺街道即是其中突出代表。全面完成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制定“1+3”系列文件,全面规范命案和个人极端案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在不久前举办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第四次创新交流会上,鞍山市作为全国四家代表之一作交流发言,省委政法委在鞍山市召开了试点工作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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