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正式启动田长制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落靠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建立完善黑土耕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促进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保障能力,日前,齐齐哈尔市借鉴河湖长制先进经验,正式启动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
据介绍,齐齐哈尔市“田长制”工作采取“逐层分解、逐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相融合的原则,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责任体系,设置市、县、乡、村和网格、户“4+2”六级田长,其中,市县乡三级田长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田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网格田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或屯长(负责人)担任,户田长由耕地所有者和实际经营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共同担任。市、县(市)区、乡(镇)田长为本辖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负总责;村级田长、网格田长为本村、本网格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直接责任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置“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局具体承担。
目前“田长制”各项推进工作已在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全市将于年底前全面建立“田长制”工作体系,构建起每块黑土耕地都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实现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全覆盖,筑牢国家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坚实基础。在具体工作目标上,齐齐哈尔市将通过建立市县乡村和网格、户“4+2”田长组织体系,把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落实到人头、到部门、到地块,强化黑土耕地保护利用措施,确保全市黑土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到2025年,全市黑土耕地保护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克/千克以上;到2030年,全市黑土耕地保护区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较2025年提高1克/千克,持续为齐齐哈尔市沃土增辉,保护好国家最珍贵的耕地资源。(王长海 记者 梁辰)
标签: 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