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水平,推进构建张家口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11月23日,市检察院、团市委、市民政局发起成立了我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委托张家口秉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具体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制度,并联合签署合作协议,举行揭牌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出席。
签约仪式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团市委书记戎海广、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刘志军、张家口秉德社工总干事杜林冬共同签署了《张家口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该协议明确规定了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目标任务、合作内容、工作职责和保障措施,标志着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步入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双轨运行、专业办案与社会保护一体推进的快车道。随后,各单位负责领导共同揭牌,宣布该机构正式启动。
签约仪式前,召开了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交流座谈会,参会各方围绕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完善合作机制、健全评价方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各单位与会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有益建议。参会各方还就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履职能力达成一致意见。
李明表示:建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高检院和团中央关于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的实际举措,也是创新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有益探索。希望秉德社工和广大社会工作者积极践行未检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服务理念上追求卓越,在服务标准上提质增效,在服务措施上形成特色,在保护机制上扩面增容,用真情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责、人大监督、部门履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本次活动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燕江主持,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