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法院强力推动涉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及扫黑除恶“黑财清底”执行工作
2021年11月23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涉职务犯罪财产刑及扫黑除恶“黑财清底”执行工作专题调度会,研究工作措施,推动重点案件执行工作。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相关院领导,三河、广阳、固安、安次法院院长和执行局长,以及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场
会议通过逐案分析研究,研究切实解决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重申时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调了确保如期实现执行到位率100%的工作目标。
马大壮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执行工作效果。全市两级法院要坚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站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彻底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树立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高度推动各项工作。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强化政治责任,强化组织指挥,因案施策,合力攻坚。中院执行局要切实履行督导职责,统一调度,统一研判,对重点案件,成立专班,靠前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持续跟踪问效,限期解决问题,确保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对“黑财清底”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集中精干力量、用好各种手段,凝聚强大动能,持续加大财产线索核查力度。要加强和公安、检察机关联系,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梳理、明确公安战果和检察机关移送的财产线索,对查扣的涉案财产,做到情况清、性质准、去向明,对符合执行条件的财产,依法判决执行到位,做到釜底抽薪,打到位、断彻底;对不属于执行对象的,依法及时返还到位,不留“后遗症”,不算“糊涂账”。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及时报告不易查封、扣押、冻结的资产,确保显性“浮财”、隐形“暗财”一网打尽,坚决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同时,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基层组织,多做已服刑人员家属的工作,以政策的感召力和法律的震慑力,推动执行工作。
三要加大执行力度,强化规范运行,打好执行“组合拳”。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门执行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狠抓规范执行、精准执行、高效执行的基础上,各基层法院要充分自主性和能动性,不断拓展黑财处置思路,创新黑财处置机制,提升黑财处置效率。要按照中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努力提高案件履执率的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立案、判决、执行无缝对接,不断提高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执结率。尤其要打破“重刑轻财”的惯性思维,通过完善审理阶段先行处置涉案财产机制,找准刑民交叉问题梳理不清、刑财处置效率不高、程序反复的根源,深研解决方法。通过剖析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为刑事审判准确适用财产刑提供借鉴,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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