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召开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调度会对虚假诉讼整治常态化进行安排部署
12月10日,按照马大壮院长指示,廊坊中院召开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调度会,各基层法院就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并就重点案件和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和联络员、中院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汝端主持会议,并就虚假诉讼整治常态化进行安排部署。
廊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汝端主持会议
会场
会议认为,廊坊两级法院对省高院安排部署的这项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充实领导组织,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认真学习上级法院文件,确定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严格时间节点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一批重点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对部分案件当事人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探索积累了一些整治虚假诉讼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整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防范和整治虚假诉讼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树立常态化思维,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常态化。虚假诉讼是法院所办理案件中的“毒瘤”,时有发生,危害极大;且随着整治力度的加强,不断变换新花样。两级法院全体法官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认识整治虚假诉讼所肩负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积极投身到此项工作中来。
二是组织领导机构要常态化。集中教育整顿虽已结束,专项整治也告一段落,但虚假诉讼整治工作并没有结束,而是转为常态化。因此,组织领导机构不能削弱,只能加强;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负责、牵头部门和联络员直接负责、主审法官(合议庭)和评查人员对案件负责,这“四个责任”必须长期坚持,严格落实。
三是学习上级文件要常态化。要组织全体法官经常学习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工作指南,把最近省高院转发最高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当作办案的工具书,人手一册,时常翻阅学习,统一对民事诉讼中虚假行为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处罚原则的认识,在实际办案中对照应用。
四是重点案件排查要常态化。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已审结的部分重点案件仍有虚假诉讼嫌疑,需要进一步排查甄别,新受理的案件也有虚假诉讼的抗辩和信访举报线索,两级法院都要以这次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的发现甄别查处力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甄别,随时查处;对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案件要及时跟进。
五是惩处和追责要常态化。要通过对虚假诉讼行为人的依法惩处,教育引导当事人引以为戒,依法诚信行使诉讼权利,不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要通过对案件责任人的追究,教育办案法官警钟长鸣,时刻绷紧虚假诉讼这根弦,有效防范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
六是督导检查要常态化。两级法院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汇总掌握全院虚假诉讼整治的总体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法院汇报;协调法院内部立审执各庭室之间的关系,组织对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协调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司法行政、仲裁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移送案件和案件线索的查处进展情况。中院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调度会,深入基层法院进行指导,对重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帮助解决基层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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