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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

来源: 张家口日报 时间: 2021-12-15 11:23:28

日前,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桥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使用电子封条取代纸质封条查封涉案厂房,以保障司法拍卖程序顺利进行,这也是我市法院系统首次启用电子封条。

受市中院指派,今年11月底,桥东区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河北某钢铁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轧制公司)拖欠张家口银行某分行 (以下简称某分行)51725984.22元一案,因钢铁轧制公司不履行还款义务,桥东法院对钢铁轧制公司涉案厂房、设备查封,以备司法拍卖,并在此次查封中第一次尝试使用了电子封条。

在桥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晓旭向记者展示了电子封条,电子封条大小、重量等同于普通电脑显示屏,粘贴附着于门上的面积更大、范围更广,更适用于厂房、大型机械设备,在其表面有字体超大的“封”字以及“损坏公物,违法行为”、“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同时,电子封条还可播放录音进行警示,“在电子封条的右侧张贴有法院执行裁定书,左下角还有二维码,被执行人也可用手机扫码查询案件、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财产被查封的原因,方便被执行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据他介绍,传统的纸质封条时间久容易自然脱落或被人为撕毁,相较与此,电子封条自带摄像头和闪光灯,可对被查封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拍照录像取证,并实时将证据发送到执行法官手机上,以便法官知悉情况、固定证据,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损毁封条、破坏查封现场等违法行为。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全市法院系统也将继续探索更多科技手段助力执行工作,以创新工作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维护胜诉者合法权益。

标签: 人民法院,执行干警 电子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