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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石家庄中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来源: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 2021-12-15 11:15:12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成效,11月18日,石家庄两级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活动采取视频会议形式,石家庄两级法院共设立执行案款发放现场21个,发放案款金额合计1400万余元,涉及案件212件,领取案款当事人215人。据悉,此次活动由最高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石家庄中院作为省法院设立的河北分会场,由省法院统一组织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今天我领了78份执行款,这一刻我特别激动。”一位系列执行案件的代理人在现场接受采访时说。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等人先后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子,因该公司未按承诺时间交付房屋,刘某某等人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该公司给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仲裁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仲裁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刘某某等人向石家庄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石家庄中院对该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扣划。“这次申请执行一共涉及78个案件,涉案申请人有100多人。从立案到冻结账户不到一个月时间。真的很感谢石家庄中院执行法官在这么短时间内将案件执行完毕,让我看到了执行的力度,让老百姓的权益得到了更大保障。”石家庄中院在现场发放刘某某等9个案件共计14万余元。其余69件案件执行款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一案一账号系统全部进行线上发放,78件案件于活动当天全部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河北某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韩某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为2730万余元。执行过程中,石家庄中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扣划了韩某某名下多家银行的存款,共计220万余元,并于2021年10月25日发放给申请人210万余元。考虑到韩某某同时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石家庄中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被执行人及其企业的生存,多次联系韩某某,反复释法明理,讲清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规劝其早日依法履行义务。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10月29日,韩某某又主动履行50万元,该案款现场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同时,韩某某自愿制定还款计划,承诺于2022年1月31日将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完毕。

执行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关键环节,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最为紧密。“因园林公司欠我工程款的事儿,我们双方经协商、仲裁,已经三年多。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主动联系我通报执行情况,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只用一个月我就拿到钱了。”申请执行人石某某在案款发放现场激动地说。石家庄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贯穿执行全过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申请执行人石某某与被执行人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石某某向石家庄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迅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确认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的案款余额,并将相应款项从被执行人名下依法划拨至法院账户,今天现场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市人大代表段林国在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从根本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义的宗旨,石家庄中院执行局多年来一直在克服各种困难,为当事人挽回各种经济损失,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截止到2021年11月18日,石家庄两级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73995件,执结55535件,执行到位金额 104.48亿元。全市法院通过此次执行案款的公开发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坚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确保执行案款依法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全市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省教整办成员、省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聂辰录,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任晓刚,石家庄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贾巧秀等领导参加活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媒体记者等20余人应邀参加活动。

标签: 履行义务 顺利执行 执行人